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设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约定,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24年10月21日起,对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B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代码:022360),同时对《基金合同》和《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改,并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内容一并修改《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具体事宜如下:
1、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B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费率优惠活动延续适用。在投资者申购时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投资者申购时不收取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类别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者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除非基金管理人在未来条件成熟后另行公告开通相关业务,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
2、B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本次增设的B类基金份额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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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设的B类基金份额具体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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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相应类别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
3、投资管理
本基金将对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资产合并进行投资管理。
4、信息披露
基金管理人分别公布A类基金份额、B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净值信息。
5、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自2024年10月2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6.1 直销机构
1)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中山东路46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10号21世纪大厦27层
联系人:施筱程
联系电话:(021)5169 0103
传真:(021) 6887 8782、6887 8773
客服热线:400-805-8888
电子邮件:service@maxwealthfund.com
2)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微信交易系统
永赢基金官方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
官方微信服务号:在微信中搜索公众号“永赢基金”并选择关注
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办理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并可通过线上直销渠道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本公司直销机构柜台暂未开通定投业务。
6.2 代销机构
代销机构名单请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最新的销售机构名单。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其他重要事项
(1)本次对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的事项系《基金合同》约定的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且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本基金增设B类基金份额的事项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2)《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本公司对《托管协议》涉及的内容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3)本次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在本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司将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本次修改涉及内容进行更新,并披露本基金B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maxwealthfund.com)查询相关信息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05-8888)咨询相关事宜。
(4)上述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改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上述修订自2024年10月21日起生效。
风险提示: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
附件:《永赢易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前后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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