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盈品牌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0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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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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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24年10月23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和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而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和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
(2)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工作日的交易时间内到基金销售网点选择或更改分红方式。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
(3)请投资者到销售网点或通过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确认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希望更改分红方式的,请于2024年10月21日15:00前到基金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
(4)根据《宝盈品牌消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执行。
(5)咨询渠道:
①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及详细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②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byfunds.com。
③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00(免长途话费)。
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