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0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2024-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4-047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内容: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福然德”)拟与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就计划入驻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有关事宜,与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娄底华菱薄板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该项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投资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 投资规模:20亿元。该项目后续实际开展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拟按各自持股65%和35%的股权比例在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和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按股比和实际投资额承担该投资,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资金来源:本次对外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 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投资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项目系公司基于长期战略规划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但受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及相关政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2、本合同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土地使用证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3、本项目投入建设后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本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导致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4、本项目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度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以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5、本项目合同书中提及的有关投资金额、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是基于目前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拟定的初步规划,均为预估数,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就计划入驻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有关事宜,与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娄底华菱薄板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1、投资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2、投资单位: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3、投资规模:20亿元。该项目后续实际开展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拟按各自持股65%和35%的股权比例在湖南省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合资公司,公司和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按股比和实际投资额承担该投资(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

4、投资项目建设计划与内容:项目总投资20亿元(最终以实际投资额为准),总用地面积约150亩(一期用地100亩,预留二期用地50亩)。其中,项目一期投资10亿元,建设高端汽车用板材剪切落料线和高端汽车用钢热成形线一条(热成形产线以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双方最终决策为准)。一期项目8个月内建成投产,达产后年产值10亿元以上;二期投资10亿元,建设高端汽车用钢热成形线三条,二期项目原则上要在一期投产后二年内建设,年产值10亿元以上(最终以项目实际投资情况为准)。

5、投资项目资金来源:资金来源全部为自筹资金。

6、投资项目建设地点: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薄板深加工产业园,吉星北路以东,创业一路以西,创新四街以北、创新五街以南(具体四至范围以项目土地出让蓝线图为准)。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本次对外投资的考察、谈判、文件签署、项目实施等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予以批准授权。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同主体基本情况

(一)本方单位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崔建华

(3)注册资金:49,282.9181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4年07月08日

(5)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764726143G

(7)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潘泾路3759号(宝山工业园区)

(8)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钢材剪切加工及仓储配送,金属材料、金属制品、汽车配件的销售,自有设备租赁,智能化建设工程专项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对方单位

1、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名称: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中国湖南省娄底市新星北路577号

(3)负责人:王寄忠

(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1300006507013X

(5)关联关系: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娄底华菱薄板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娄底华菱薄板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肖旺立

(3)注册资金:8,000.0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8年2月6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MA4PD7ULXW

(7)注册地址:湖南省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星北路创业大厦12 楼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土地整治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运输货物打包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会议及展览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共铁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关联关系:娄底华菱薄板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严立新

(3)注册资金:639,214.6307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05年06月22日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776753288L

(7)住所:湖南省娄底市黄泥塘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制造;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黑色金属铸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煤炭及制品销售;炼焦;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金属加工机械制造;非金属矿物材料成型机械制造;铸造机械制造;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用设备修理;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通讯设备修理;金属制品修理;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矿物洗选加工;冶金专用设备制造;供应链管理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固体废物治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设备修理;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装卸搬运;水质污染物监测及检测仪器仪表制造;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会议及展览服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机械设备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特种设备出租;喷涂加工;工业机器人制造;软件开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销售代理;国内贸易代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标准化服务;计量技术服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加工;报关业务;报检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建筑用钢筋产品生产;危险废物经营;燃气经营;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关联关系: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综上,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娄底华菱薄板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与公司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与公司除已存在采销业务外,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以上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合同书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1、甲方: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

2、乙方:娄底华菱薄板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3、丙方: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

4、丁方: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经友好协商,现就丙、丁方双方拟成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入驻甲方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秉承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

2、投资单位: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

3、投资规模:20亿元。

4、投资建设计划和内容:项目总投资20亿元,总用地面积约150亩(一期用地100亩,预留二期用地50亩)。其中,项目一期投资10亿元,建设高端汽车用板材剪切落料线和高端汽车用钢热成形线一条(热成形产线以丙方、丁方双方最终决策为准)。一期项目8个月内建成投产,达产后年产值10亿元以上;二期投资10亿元,建设高端汽车用钢热成形线三条,二期项目原则上要在一期投产后二年内建设,年产值10亿元以上。

(三)项目选址、入园方式及要求

1、本合同项目用地约150亩,其中一期用地100亩,二期用地50亩,其中二期用地为预留用地,预留期限为本合同项目一期土地摘牌之日起24个月,二期土地政策参照一期执行。选址位于甲方薄板深加工产业园,吉星北路以东,创业一路以西,创新四街以北、创新五街以南。(具体四至范围以项目土地出让蓝线图为准)

2、项目依法、依规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本合同约定地块土地不动产权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本合同项目用地所在区域近期工业用地出让平均价格约为30万元/亩(以娄底市人民政府土地出让成交价格为准)。本合同土地出让以自然资源部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项目公司使用土地受《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束同时亦应遵守本合同规定,土地不动产权范围内地下矿藏、文物、埋藏物属国家。

3、本合同项目土地依法依规挂牌出让,项目公司全额缴纳摘牌保证金,土地成交后及时将保证金缴纳至甲方税务局入缴国库。项目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办证费用和相关税费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并缴入甲方税务局。

4、本合同项目规划、建设、生产经营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亦应符合甲方依法对园区统一规划、监督管理的要求。

5、本合同项目建筑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5,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得低于300万元/亩(含土地出让金)。

6、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后及项目公司成立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缴纳履约保证金50万元(不计息)。此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公司摘牌后,凭土地成交确认书,一个月内由乙方退还给项目公司。

(四)四方权利义务

1、甲、乙方权责

1.1 甲、乙方负责项目用地红线边线通路、通水、通电(一万伏公共线路)、通气、通讯和按用地周边区域统一规划标高进行平基整理。

1.2 甲、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一周内为项目公司提供项目用地蓝线图。

1.3 甲、乙方依法保护项目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项目公司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和优质服务。如有妨碍项目公司正常施工建设、生产经营的行为,甲、乙方负责及时处理解决。

1.4 甲、乙协助项目公司办理本合同项目所需娄底市行政区域内的市场监管、税务、环保、规划、自然资源、建设等部门相关注册、报建、审批手续,协助项目公司办理需上报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审批的其他手续。

1.5 甲、乙方支持项目公司在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前提下,申报国家、省、市政策性支持发展项目和相关产业扶持资金。

1.6 甲、乙方有权对项目公司履行本合同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尤其是项目的建设进度、投资强度、完成税收承诺情况,以及合理开发利用土地、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检查监督。

1.7 甲、乙方有权在项目公司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投产时间和税收承诺情况下,核减或收回对项目公司的扶持资金以及本合同优惠和奖补政策的兑现。如项目建设进度延迟等系甲、乙方原因除外。

1.8 甲方有权在项目公司构成违法闲置土地情况依法处理并追究项目公司违约责任。

1.9 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对项目公司违反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进行追偿。

2、丙、丁方权责(项目公司)

2.1 自甲、乙方向项目公司提供项目用地蓝线图之日起一个月内,项目公司应向甲、乙方提供本项目初步设计方案(项目公司合同项目建设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5)。项目公司应于2024年7月进场施工,并于甲、乙方交付各期地块之日起12个月内实现该期地块建设竣工投产,如因甲、乙方原因造成的项目进度滞后,时间可以顺延。

2.2 项目公司自行承担项目的自来水、天然气等开口、安装费和电力部门供变电、大功率用电专线费、通信设施综合配套费等。

2.3 项目公司应依法承担受让项目用地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环境的义务。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开发区的有关规定,做到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诚信守法,遵守安全生产和环保“三同时”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行业管理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生产经营的统计报表和相关情况,并且在投产后2年内达到规模以上企业。

2.4 项目公司应严格按本合同第2.1条约定和土地出让合同的要求进行动工建设、投产。项目公司延期动工建设达一年,构成土地闲置,甲、乙方依法向项目公司征收土地闲置费,土地闲置费为土地成交价款的20%;项目公司土地闲置达两年,甲、乙方按项目公司实际支付的土地价款无条件收回项目用地,且项目前期相关税费和投资由项目公司自行承担损失责任。

2.5 项目公司项目用地不动产权益受法律保护,但改变土地用途、转让须经甲、乙方书面同意。

2.6 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之内,丙、丁方项目公司在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注册由丙、丁方设立的独立核算的项目公司开展项目建设和运营,由项目公司继承本合同的全部权利和义务。非因不可抗力和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丙、丁方及设立的项目公司承诺15年内不变更项目公司注册地址,如因项目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变更股东,必须书面告知甲、乙方且变更后的股东亦应知晓接受本合同之约束(丙方、丁方转让给其关联母子公司除外),否则丙、丁方本项目用地须按土地实际成本价补齐土地款。

2.7 丙、丁方承诺本合同项目正式投产之日起,八年内本合同项目的财政贡献(本合同书中的财政贡献仅指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市区两级留成部分)无法100%覆盖甲方给予本项目的扶持补贴总额,则不足部分丙、丁方应在第九年以现金形式补足甲方对本项目的扶持补贴总额。

2.8 本合同签订后,丙、丁方承诺对甲方财政贡献达到从甲方优惠、奖励、扶持等政策获得的利益款项总额之前,项目公司承诺不得迁出甲方直管区。如项目公司需迁出甲方直管区,应以现金形式补足甲方对本项目的扶持补贴总额与项目公司对甲方财政贡献的差额。

(五)违约责任

1、甲、乙、丙、丁四方应诚信、积极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据法律和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项目公司违反本合同第“(四)四方权利义务”之“2、丙、丁方权责(项目公司)”之“2.4”条规定,项目用地闲置达两年,应承担自然资源管理机关依法查处、无偿收回土地的责任和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

(一)持续拓展新市场机会,扩大公司业务规模

本次公司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旨在积极拓展市场空间,开拓重点客户,保障业务增长可持续性的同时,持续拓展新市场机会,进一步丰富和优化客户及汽车板产品结构。

(二)有利于提高公司对下游客户的服务能力

随着汽车行业的不断发展,行业竞争日益激烈,在此背景下,公司拟在湖南娄底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可以为客户尤其是汽车主机厂赋能。此外,在湖南投资该项目,将有助于公司缩短客户订单的响应时间,从而提高公司对下游客户供货的及时性、有效性,能够进一步加强公司与客户间的黏连与合作关系,进而提高公司对下游客户的服务能力。

(三)有利于为客户提供多方位产品服务,提升客户满意度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对上游供应商的需求已不仅是简单的仓储、加工、运输等方面需求,同时需结合汽车轻量化角度进行产品设计、加工以及先期介入业务等环节的整体考量。此次通过拟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的建设实施,有利于为客户提供汽车板供应链服务的同时还能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产品,从而不断提升客户满意度,并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以及提升市场持续盈利能力。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建设旨在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能力的同时,更有助于公司进一步丰富和优化客户及汽车板产品结构,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夯实公司市场地位,满足下游汽车行业所带来的市场需求,为保障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增长奠定基础。

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公司将助力下游客户实现汽车轻量化目标,进而推动汽车行业节能减排,为国家“双碳”目标的达成贡献力量。符合公司“在客户附近建厂,及时响应客户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的理念。

该项目投资短期内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从长远来看对公司的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长远发展战略。

六、风险提示

(一)本项目系公司基于长期战略规划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而做出的谨慎决定,但受市场变化的不确定性及相关政策的影响,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管控制度和监督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

(二)本合同书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协议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价格及土地使用证取得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本项目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数值均为预估数,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

(三)本项目投入建设后以及实施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经营管理、产品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可能存在如未能按期建设完成、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本项目实施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导致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四)本项目投资建设将增加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将根据投资进度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和支付安排等,以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预计对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本项目合同书中提及的有关投资金额、建设规模、建设周期等是基于目前情况并结合市场环境拟定的初步规划,均为预估数,相关条款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4-045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建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就计划入驻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有关事宜,与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娄底华菱薄板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批准并授权管理层全权负责本次对外投资的考察、谈判、文件签署、项目实施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605050 证券简称:福然德 公告编号:2024-046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怀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的议案》

基于公司长期发展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并就计划入驻湖南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项目的有关事宜,与娄底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娄底华菱薄板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共同签署关于《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订〈招商引资项目合同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