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0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全部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4-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8 证券简称:醋化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43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全部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716 号文《关于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56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9.5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0,046.48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916.4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5月12日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5月13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5)第110ZC020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03)。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6日和2020年5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对年产5,000吨烟酰胺联产44吨烟酸及副产3,941.2吨硫酸铵生产项目、年产11,000吨山梨酸钾项目以及醋酸及吡啶衍生物科研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变更/结项,将原计划投入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0年3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 19,014.0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16,609.03万元,银行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的净额2,405.06万元)以及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账户2020年3月31日后、募投项目变更前所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向3.5万吨/年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和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其中,年产15,000吨乙酰磺胺酸钾副产63,000吨硫酸铵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信化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南通宏信化工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港闸支行协商一致,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1)。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入募投项目后全部节余资金金额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4)。

三、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全部完成账户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南通醋酸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