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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84 证券简称:上海合晶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闵塔公路777号3号楼1层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苏生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庄子祊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关于补选监事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从群基、高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