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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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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雪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晓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雪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64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公司独立董事唐照波先生、钱娟萍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65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0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全部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300838 证券简称:浙江力诺 公告编号:2024-068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0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进行披露,公告编号为2024-063。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三)。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

1、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0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至提案4.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基于谨慎性原则,提案6.00、提案7.00需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4、提案8.00采用非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选举1名非职工代表监事。

5、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6、上述提案9.00、提案10.00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7、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2)单独或者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格式参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2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3:00一16:30。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10月22日下午16:30前送达到公司或送达公司对外邮箱fhb@linuovalve.com。来函信封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字样,邮件主题请注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5、登记时需提交的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三)、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在要求的时间内登记。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邮箱:fhb@linuovalve.com。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

7、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8、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辉彬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

电话:0577-65728108

传真:0577-65218999

电子邮箱:fhb@linuovalve.com

邮编:3252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0838

2、投票简称为:力诺投票

3、议案设置和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9.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本人/单位授权 (先生/女士)对以下表决事项按照如下委托意思进行表决,并授权其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表决事项及表决意思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委托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对议案投同意票,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反对票,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对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