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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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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79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傅昌宝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聚合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7日下午14:00时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5166 证券简称:聚合顺 公告编号:2024-081

转债代码:111003 转债简称:聚合转债

转债代码:111020 转债简称:合顺转债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纬十路389号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7日

至2024年11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分别于2024年10月10日、2024年10月23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股权登记日持有“聚合转债”的股东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使用邮件方式或信函方式登记。如以邮件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来信或邮件上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或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函、邮件上请注明“聚合顺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公司邮箱:jhsdm@jhspa6.com(邮件及信函到达时间不晚于2024年11月1日下午16:00)。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纬十路389号

(2)联系人:李鑫

(3)电话:0571-82955559

特此公告。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聚合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