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代码:601187 证券简称:厦门银行 公告编号:2024-043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567,519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567,519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99号)核准,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厦门银行”)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3,912,789股,并于2020年10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首次公开发行后,本公司总股本为2,639,127,888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375,215,099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3,912,789股,目前尚未解除限售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数量为1,356,649,384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计1,567,519股,共涉及施玲玲、黄安娜等93名股东,锁定期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48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0月27日锁定期届满并于2024年10月28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本公司未发生配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本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承诺文件,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限售承诺及履行情况如下:
(一)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持有的厦门银行股份自厦门银行股份上市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三年,持股锁定期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A股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A股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持股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万股的员工股东承诺:所持的厦门银行内部职工股股份(股份数以厦门银行登记确认的为准),自厦门银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股份转让锁定期不得低于三年,持股锁定期期满后,每年可出售股份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15%,5年内不得超过持股总数的50%。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联合保荐机构。
联合保荐机构广发证券和金圆统一证券经核查后,认为:厦门银行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一一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厦门银行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广发证券和金圆统一证券对厦门银行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567,519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0月28日;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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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前,持有内部职工股超过5万股的人员因人数较多,为便于投资者阅读公告,不逐一列示。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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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