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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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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第三),截止报告期末回购专户持有的普通股股票数量为5,981,226股,根据规定回购专户不纳入前十名股东列示。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臧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先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楠楠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臧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先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楠楠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臧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先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楠楠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短信及口头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600 证券简称:皖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皖仪科技”)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和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三)额度及期限

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及券商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信托产品投资、国债逆回购、收益凭证、资产管理计划等。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保证运营资金需求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从而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相关产品,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难以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3.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内部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四、审批程序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