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4-04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其他原因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
2、合并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
3、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洪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季宇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洪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季宇 会计机构负责人:季宇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8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凡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301234 证券简称:五洲医疗 公告编号:2024-039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国英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格式与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宏宇五洲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