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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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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曾浩、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利琼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部分数据计算在尾数上可能有差异。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5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已就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依法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的程序,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2024年4月20日、2024年4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49,000股,回购总金额为13,465,902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占公司A股总股本0.3708%,最高成交价为13.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35元/股。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方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曾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利琼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法定代表人:曾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艳 会计机构负责人:利琼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77 证券简称:雷柏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