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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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根据《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公司对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照转增股本后的股本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2. 2024年4月10日,公司与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海康集团”)签署《委托管理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达成了对杭州赋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赋睿科技”)的控制。因中电海康集团为本公司之母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赋睿科技的控股股东,因此本次委托管理赋睿科技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2024年度财务报表期初数及上年同期相关财务报表数据。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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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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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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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本报告期内不存在相关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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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海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威海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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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295,677.15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197,700.87 元。
公司负责人:蒋海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威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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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蒋海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航标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威海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36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蒋海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37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丹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475 证券简称:萤石网络 公告编号:2024-038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31日(星期四)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即日起至10月3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ezviz.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4年10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0月31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0月31日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蒋海青先生
董事会秘书:曹静文女士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郭航标先生
独立董事:陈俊先生、方刚先生、葛伟军先生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0月31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即日起至10月30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ezviz.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陈菁婧
电话:0571-86612086
邮箱:ir@ezviz.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