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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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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46版)

终止后“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将全部调整至“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

(三)终止后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将调整至其他募投项目及其延期的原因

“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计划投资67,360.00万元,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相关项目原预计使用募集资金规模,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该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为61,051.32万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6,333.11万元,投入进度为75.89%。目前,该项目正处于建设中,仍需持续投入,存在较大的资金缺口。

近几年,受益于下游新能源汽车整车行业快速发展的趋势,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等零部件行业的景气度不断提高。公司“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围绕集成化、智能化电驱动系统以及扁线电机、油冷电机、碳化硅功率模块等电驱动系统相关产品进行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产品技术水平、质量水平和综合竞争力,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公司一直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的实施,该项目原定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4年11月,受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放缓。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质量,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充分考虑项目建设周期与资金使用安排,基于审慎性原则,拟将本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

五、本次拟调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调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为进一步适应行业及市场环境要求,应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基于长期经营发展战略考虑,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在“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公司厂区内中间位置靠西侧地块新建技术中心”调整为“利用公司现有的车间和办公场所”,对现有空间重新进行统筹规划,实现充分利用及紧凑布局。公司在规划该募投项目时,由于经营办公场地较为紧缺,实施方式定位新建技术中心,现公司通过对已有生产经营场地进行优化配置后预计可以获得足够空间,因此,公司决定将该募投项目实施方式调整为利用公司现有的车间和办公场所。采用公司现有的车间和办公场所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车间和办公场所、人员等各方面优势,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本次拟调整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具体情况

1、调整实施方式: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由新建技术中心调整为利用公司现有的车间和办公场所。

2、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调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建筑工程费用募集资金2,421.76万元,相应调增研发费用募集资金2,421.76万元。

六、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影响

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综合考虑了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发展状况以及原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等因素做出的优化调整,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七、相关审批程序和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同意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用工业智能装备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调整至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同时将“新能源汽车新一代电驱动系统产业化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11月;调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将实施方式由原来的在“合肥市包河区繁华大道5821号公司厂区内中间位置靠西侧地块新建技术中心”调整为“利用公司现有的车间和办公场所”;调减“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的建筑工程费用2,421.76万元,相应调增研发费用2,421.76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是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0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一科技”)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1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4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4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75,50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98,436,816.04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063,183.9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27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37)。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运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保荐机构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巨一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巨一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3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为7,941.3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中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共计881.53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存货跌价损失金额共计7,172.69万元。

2、对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

经测试,本次需冲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9.78万元。

3、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

其他非流动资产为1年期以上质保金重分类而来,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参照公司金融工具有关金融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本次需冲回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43.1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真实、客观地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7,941.34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四、其他说明

本次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海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回报股东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特此公告。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