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6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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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故不进行逐条列示。
上述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4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会议由全体监事共同推举戴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等事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因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5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和地区薪酬水平,公司拟调整监事薪酬方案,调整后的薪酬方案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公司监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按其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2、在关联公司或股东单位担任经营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监事津贴。
3、其他监事领取工作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税前)。股东单位推荐委任的监事,如果其单位对所外派的监事领取报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其规定执行。
四、其他规定
1、上述监事的薪酬或津贴均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或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6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820号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2日
至2024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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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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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电子邮件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3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9时至16时。
7、现场登记地点: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820号公司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预计需时半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食宿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请与会股东或代理人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谷苑路820号
联系人:曾科
联系电话:0731-88998117
传真:0731-88998122
电子邮箱:cylico@minmetals.com
邮政编码:410205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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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79 证券简称:五矿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7
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矿新能”)核心技术人员黄承焕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黄承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 黄承焕先生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黄承焕先生的辞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权属的完整性。
● 黄承焕先生已完成工作交接,公司的生产经营、技术研发等工作均有序推进,黄承焕先生的工作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核心技术人员黄承焕先生因个人原因于近日申请辞去所任职务,并已办理完成相关离职手续。离职后,黄承焕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承焕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
黄承焕先生于2016年9月加入公司,离职前担任公司研发中心(技术研究院)科技促进部部长。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承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通过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480,503股,离职后,黄承焕先生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技术情况
黄承焕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该职务成果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之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黄承焕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黄承焕先生签署了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双方明确约定了关于公司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的保密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竞业限制等事项,黄承焕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黄承焕先生违反保密及竞业限制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建立并完善了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可持续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培养了一支具备持续创新能力、高效、成熟的研发团队。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294人,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12.97%。黄承焕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及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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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承焕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各项研发项目正常推进,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持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五矿新能的研发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黄承焕先生已办理完成工作交接。目前五矿新能的技术研发和日常经营均正常进行,黄承焕先生的离职未对五矿新能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