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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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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16 号院汇亚大厦 25 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总经理林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亲自出席6人,委托出席1人,董事黄允松、李星、吴廷彬、张忍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张腾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楷莹、殷欣宇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