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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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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8版)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中,议案1-10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考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均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同为公司、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电力)控股股东,长电宜昌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能投)、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电投资)为长江电力全资子公司,因此,三峡集团、长江电力、宜昌能投、长电投资等关联股东将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回避表决。

(2)上述议案均为特别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通过,其中提案2.00需逐项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2)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4)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直接到公司进行股权登记,也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将相关身份证明、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1日。

3.登记地点: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37号能源大厦3515室。

4.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86606100

传 真:027-86606109

电子邮箱:hbnyzq@hbny.com.cn

联 系 人:刘俞麟

邮政编码:430063

5.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883

2.投票简称:鄂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会议投票设置“总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持有股份性质: 持股数: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本委托书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署(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2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止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止最近一期末经鉴证的前募报告。”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5年,距今已超过五个完整的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亦无需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3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中国长江三峡

集团有限公司

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25日,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发行不超过585,858,585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00亿元。

三峡集团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将触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约的,相关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

三峡集团已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三峡集团免于发出要约。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