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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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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4-056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李平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不再续聘容诚所为公司的年审机构。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未来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决定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价格、商业信誉及正常经营管理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4-057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华中应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第九届监事会推荐,选举华中应先生为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 事会主席,任期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相同。(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个人简历

华中应,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11月生,安徽桐城人,工商管理硕士,助理经济师。现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纪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华中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经查询,华中应先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列示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4-059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容诚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改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报告审计服务。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3、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在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改制而来,初始成立于1983年12月,2011年7月18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天健所共有合伙人238人,共有注册会计师2272人,其中83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天健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8.40亿元。

天健所共承担706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7.21亿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多个行业。天健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4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0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9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8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1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65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喜撑,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1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新湖中宝、丽尚国潮、会稽山、双飞集团、科润智控等公众公司审计报告,复核浙数文化、伊之密、太极集团、国发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小辉,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1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丽尚国潮、高裕电子、杭科光电、舒友仪器等上市公司及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管金明,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天健所执业,2024年拟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嘉华股份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叶喜撑、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小辉、项目质量复核人管金明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预计与上一期审计费相比变化不超过20%。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容诚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勤勉尽责,出具的审计意见专业、独立、客观,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对其多年来的辛勤工作、良好服务表示感谢。容诚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容诚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合规性、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经与容诚所、天健所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及审计工作的需要,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变更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事先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未提出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与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鉴于容诚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选聘流程,对天健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恰当、程序合规,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变更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选聘程序和决策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天健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4-060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不再区分“股东会”(有限公司)和“股东大会”(股份公司),故将本章程中的“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除上述修改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事宜。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24-061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兹定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10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6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合肥市花园大道568号公司管理大楼三楼31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九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相关公告。

2、以上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亦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8:00-12: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保军

电话:0551-62297712

传真:0551-62297710

2、会议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868”

2、投票简称:“安凯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上午9:15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日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