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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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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说明: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4,571,180股,持股比例为0.79%。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即2022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位调整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位调整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78.25万股不得解除限售,已由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完成回购注销。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2023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2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岗位调整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预留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即2023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对应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52.75万股不得解除限售,已由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完成回购注销。

综上,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份实施回购注销,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由3,098,397,607股变更为3,097,087,607股。

2、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3.6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期限自2023年12月8日起12个月内。

2024年10月14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实际回购股份19,751,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77%,回购的最高价为21.01元/股、最低价为17.16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360,175,068.61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的《新奥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9)。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建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建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建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建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建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于建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宗波 会计机构负责人:程志岩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80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表决同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同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审计委员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82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运营数据的

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主要运营数据

二、风险提示

上述主要运营数据源自公司内部统计。运营数据在季度之间可能存在差异,其影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政策调整、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周期、季节性因素等。上述运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阶段性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不能以此推算公司全年业绩情况,也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做出任何预测或保证,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81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

半年度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制定《新奥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将在经营管理、股东回报、公司治理等方面采取积极措施,以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行动方案的相关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聚焦天然气主业,扎实推进战略落地

公司基于天然气全场景支点能力和物联数据,打造产业大模型,致力成为天然气产业智能平台运营商。公司主要业务包括:天然气销售(天然气平台交易气、零售及批发)、天然气产业智能平台建设与运营、基础设施运营、工程建造及安装、泛能与智家业务,此外也积极在氢能、生物质等新能源领域储备技术并拓展业务。

2024年中国宏观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国内天然气消费增长也重回快车道,天然气市场呈现“需供两旺”局面。公司依托上下游一体化的战略布局和天然气全场景服务的优势,前瞻布局、高效联动创造价值,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87.25亿元,同比增长2.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91亿元,同比增长12.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核心利润38.16亿元,同比下降18.35%。

未来公司将继续以智能为支撑,平台模式实现生态繁荣,满足客户多元需求,持续迭代智能能力,赋能产业智能发展。

二、加强股东回报,共享高质量发展红利

1、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2日、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于2024年8月1日完成2023年度利润分配,以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股份数量3,081,927,69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1元(含税),合计发放现金红利2,804,554,200.63元。

2、完成股份回购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10月15日披露《新奥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4日完成本次回购,回购股份19,751,3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377%,使用资金总额为360,175,068.61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持续部署新能源技术,深入清洁能源转型与应用

2024年,公司加速实现技术对战略的快速承接和规划的高效落地。积极在天然气、氢能和综合能源利用等领域进行技术布局,并取得阶段成果。

在天然气领域,公司持续开展自主技术研发迭代,自主开发的加氢气化技术一体化升级改造项目圆满完成试车运行,并通过了中国煤炭加工利用协会组织的性能考核。该技术实现了煤炭高效清洁转化制天然气的同时联产高附加值芳烃,是煤炭分级分质利用的重要技术路线,适应“双碳”背景下的国家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政策导向。

在氢能领域,在多元制氢-氢储运-氢应用全产业链条不断提升技术能力,拓展新业务:

1、制氢方面,自主开发固体氧化物电解槽(SOEC)制氢集成系统,目前已完成50kW系统设计方案。SOEC制氢相较于碱性电解水制氢及质子交换膜电解水制氢技术,效率高、电耗低,还可耦合工厂余热,降低系统能耗。

2、氢储运方面,在天然气管道掺氢领域,由下属企业投资建设的江苏某天然气掺氢示范站已完成建设,设计掺氢比例10%,可通过部分天然气替代,为客户实现减碳。该掺氢站可实现数据实时传输、智能运营中心远传阀控。此外,公司积极开展纯氢管道业务拓展,打造纯氢管道设计、建造工程能力,上半年首次承接内蒙古某纯氢管道项目可研编制,为公司在纯氢管道工程建设方面奠定基础。

3、氢应用方面,通过自主天然气制氢技术,公司首次进入矿选行业,承接某钢厂1.8万Nm3/h天然气重整制合成气项目。同期,公司与外部战略合作伙伴在氢基矿相转化领域达成战略合作,迭代多元制氢解决方案,拓展氢能在低品位贫矿、尾矿提纯的大规模工业化应用。

在综合能源领域,依托与北京大学、天津大学等国内顶尖研究机构的联合研发机制,公司持续开展绿氨、CO2跨临界制冷、长时储能等多种能源技术交流,并联合开发应用场景,推动先进技术在产业中的示范应用。

四、重视投资者沟通,多渠道传递投资价值

公司积极通过业绩发布会/说明会、股东大会、投资者调研、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国际国内业绩路演、投行策略会、投资者热线电话和邮箱、上证e互动平台交流等常态化方式,及时传递公司经营发展情况、财务状况,稳定和提升资本市场信心。

2024年,公司已组织2023年度报告、2024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参加河北辖区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半年报业绩说明会活动,举办定期报告的境内外路演活动,回复上证e互动平台问题,对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财务状况、可持续发展等问题与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同时,公司以直播形式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举办舟山接收站等投资者调研,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等联合组织开展“了解我的上市公司-走进蓝筹”活动,邀请投资者、媒体、分析师现场沟通与交流,增强对公司的了解,与投资者建立起长期、稳定、相互信赖的关系。

五、坚持规范运作,优化信息披露工作

2024年,公司持续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互动和沟通,积极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通过组织独立董事参加业绩说明会、公司调研活动,为独立董事履职创造有利条件。

公司充分利用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平台,持续提升会议资料质量,不断提高三会运作效率,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持续投保董监高责任险,切实保障董监高勤勉履职。

根据实际需要,公司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坚持规范运作。同时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理念,持续加强自愿性信息披露,突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更好地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

六、贯彻ESG理念,助力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低碳能源转型,秉持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精益完善治理架构与执行体系,持续提升ESG表现。

在管治方面,公司积极开展ESG理念的宣贯工作,将其深度融入公司决策和业务运营各个环节。在环境方面,公司在舟山接收站三期建设项目开展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共开展6次增殖放流工作,对保护舟山接收站周边海域生物资源、改善区域海洋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社会方面,公司大力落实安全首问责任制,开展全员安全警示教育,提升承包商安全管理能力,积极推进安全风险智能地图等安全智能化建设,筑牢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基。

公司基于国家能源战略部署与自身战略发展安排,积极与生态各方广泛沟通调研,并结合联合国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升级公司ESG理念--“智慧创新可持续能源”(With Wisdom, we Innovate Sustainable Energy, WISE),明确四大可持续发展行动方向,通过释放ESG对各业务板块可持续发展的牵引能力,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各项事务提供根本遵循与发展方向,实现ESG与公司业务的紧密融合。

七、强化“关键少数”责任,塑造良好的治理形象

公司高度重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的职责履行和风险防控,组织关键少数人员参加相关培训活动,并通过合规月报、合规规则“口袋书”、合规提醒等方式提升合规意识;多维度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核心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持续落实股权激励考核办法,将董监高薪酬与上市公司经营表现合理挂钩,完善长效激励机制,实现董监高与公司及股东的风险共担及利益共享,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始终贯彻聚焦主营业务,提升经营质量,并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积极的股东回报,回馈投资者的信任,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83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4日(星期一)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自行视频录制和网络文字互动问答相结合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至11月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enn-ng@enn.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4日10:00-11:3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自行录制视频和网络文字互动问答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4日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自行视频录制和网络文字互动问答相结合

三、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包括:副董事长(执行董事长)于建潮先生、董事兼联席首席执行官蒋承宏先生、董事兼总裁张宇迎先生、独立董事唐稼松先生、总裁助理兼财务总监宗波先生、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梁宏玉女士、财务与创值运营总监程志岩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4日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至11月1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enn-ng@enn.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投资者关系智能能力群

电话:0316-2597675

邮箱:enn-ng@enn.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