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07 证券简称:中公教育 公告编号:2024-062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李永新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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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1月8日,蒋秀霞与李永新签订《借款合同》,蒋秀霞向李永新提供8,000万元借款,李永新以其持有的中公教育4,800万股流通股股票向蒋秀霞提供质押担保。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因李永新未能在约定时间期限内偿还融资债务,其所持4,800万股中公教育股份被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司法再冻结,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司法再冻结手续。目前李永新正在积极推进债务偿还等工作。
2、根据公司收到的《北京金融法院民事裁定书》显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李永新银行存款人民币86,871,071.67元,如银行存款不足,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等值财产。北京金融法院司法冻结李永新所持有的6,800万中公教育股份,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冻结手续。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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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被冻结事项,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持股 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