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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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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 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在来信或邮件中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地点登记时间:2024 年 11月 14日(上午 9:00-11:30, 下午13:30-16:30), 以信函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11月 14日 16:30 前送达。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联系人:叶宇凌 联系电话:0755-23076753 邮箱:info@utimes.cn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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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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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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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8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3,335.00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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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等审议批准。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考虑了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及估计。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39.4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395.54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和资产减值损失科目,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335.00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3,335.00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未经审计。
三、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5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及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将选举新一届董事及监事,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汉洪先生、宋春响先生、袁纯全先生、邓乔兵先生、刘阳东先生、叶宇凌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意提名曾小生先生、沈云樵先生、宋春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董任职资格,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其中曾小生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换届选举事宜,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任期三年。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发表了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刘伟先生、王朝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股东会审议通过后,上述人员将与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陶艳苹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任期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
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和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职务。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
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汉洪先生,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创始人之一,宝安区高层次人才。2018年8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深圳市誉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深圳市誉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张汉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4%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61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宋春响先生、袁纯全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宋春响先生,男,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创始人之一,宝安区高层次人才。2013年7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深圳市誉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深圳市誉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项目管理中心主任。
宋春响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64%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8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张汉洪先生、袁纯全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宋春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誉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此外,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袁纯全先生,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创始人之一,宝安区高层次人才。2014年4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深圳市誉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12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深圳市誉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项目管理中心常务副主任。
袁纯全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04%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61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张汉洪先生、宋春响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此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邓乔兵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4年4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深圳市誉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研发三部总监;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研发三部总监。
邓乔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0735%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刘阳东先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6年2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深圳市誉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电控部总监;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刘阳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1%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1225%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叶宇凌先生,男,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9年7月至2021年1月,担任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公司五部负责人;2021年1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深圳市誉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叶宇凌先生间接持有公司0.327%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曾小生先生,男,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5年10月至2022年8月,担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部合伙人;2022年9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曾小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沈云樵先生,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澳门永久居留权。2015年7月至今,担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23年3月16日至今,担任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6月至今,担任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沈云樵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宋春明先生,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4月至今,担任陕西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机械设计系主任;2022年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宋春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刘伟先生,男,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6年1月至2021年10月,担任深圳市誉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项目管理中心总监;2021年1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资讯部总监。
刘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01%的股份,间接持有公司0.1225%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王朝华先生,男,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7年1月至2021年8月,担任深圳市誉辰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21年8月至2023年6月,担任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售后经理,2023年6月至2024年6月,担任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经理,2024年6月至今,担任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总监。
王朝华先生间接持有公司0.1111%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38 证券简称:誉辰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6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陶艳苹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的另外两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陶艳苹女士,女,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2019年7月至2024年6月,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负责市场销售管理工作;2024年7月至10月,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事业二部负责人。
陶艳苹女士间接持有公司0.046%的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