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41.26%,主要系本期经营支付增加所致;
2、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35.27%,主要系期末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
3、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54.0%,主要系本期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4、 短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274.43%,主要系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5、 其他应付款期末数较年初数下降45%,主要系应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6、 长期借款期末数较年初数增长176.26%,主要系超1年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二、合并损益表项目
1、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7%,主要系报告期产品销售量增加所致;
2、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1243.81%,主要系报告期借款利息增加、汇兑收益减少所致;
3、 其他收益同比增长76.74%,主要系报告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资金增加所致;
4、 信用减值损失同比增长155.05%,主要系报告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5、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1829.09%,主要系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6、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435.24%,主要系报告期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7、 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降597.52%,主要系国际国内环境复杂多变,行业产能持续释放,市场竞争加剧,毛利率下降所致。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下降47.93%,主要系报告期企业所得税退税减少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34.71%,主要系报告期材料采购支付款增加所致;
3、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598.11%,主要系报告期履约保证金退回增加所致;
4、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34.51%,主要系报告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5、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100%,主要系报告期借款到期支付增加所致;
6、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同比下降75.50%,主要系分红减少所致;
7、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下降100%,主要系上年同期退回没满足条件的股权激励款所致;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下降597.41%,主要系报告期经营支付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吴培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立群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吴培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邹雪梅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立群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微信等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陈强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吴培服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585 证券简称:双星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微信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25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叶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做出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双星彩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