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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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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1-4项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5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刊登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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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或者其他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现场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股东或股东授权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3:00至14:10,14:10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三)登记地址
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会议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本次大会不发放礼品。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栋)数码工业园25号区6楼
联系电话:0752-2595831、0755-82800329
传真:0755-82800329
邮箱:investor@championasia.hk
联系人:李朋、李康媛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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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水波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及《骏亚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2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以邮件、通讯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晓彬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8名。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及《骏亚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及《骏亚科技: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及《骏亚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关联董事杨志超先生就本项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骏亚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86 证券简称:骏亚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正常业务往来,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新增关联方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微电子”)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公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杨志超先生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往来,以公允价格为定价依据,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4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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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蓝微电子于2024年6月成为公司新增关联方,故上表中“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交易金额”的时间统计区间为2024年6月至2024年10月。
注2:上表中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金额占同类业务的比例以公司2023年度同类业务的发生额作为计算基础。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惠州市蓝微电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7436809837
成立时间:2002年10月22日
住所: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五路西101号
法定代表人:丁春平
注册资本:28,000万元
经营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电芯、锂电池、电池及电源管理系统、短距离无线通讯产品(蓝牙)、充电器、电源及电池配件、电池与电源管理系统测试设备、控制模组及智能控制系统(电机、机器、智能家居产品)、物联网相关产品的开发、生产、测试、技术服务及销售,集成电路、芯片模组及其系统软硬件产品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及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及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电子仪器设备的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并提供系统集成及全面解决方案,通信信息网络系统技术研发、工程集成与销售、通信设备工程安装和维修、通信和信息网络工程施工、通信用户管线建设,进料加工业务,国内贸易、货物进出口业务。
股东:深圳市德赛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00%)。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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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杨志超先生于2024年6月起任蓝微电子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关于联法人之第(三)项规定,蓝微电子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蓝微电子主要从事中小型锂电池电源管理系统业务,其依法存续、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业务,发生交易均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制定有关协议或合同。关联交易的价格,有市场价格的,适用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的,按照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按照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广东骏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