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管自愿
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10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管自愿
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持计划情况: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长等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合计9人(以下合称“增持主体”)计划自2024年8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9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25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 增持计划实施结果:截至2024年10月25日,本次增持主体已完成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42%,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1,966,76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主体实施增持金额均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实施。
一、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主体
公司董事长刘明东先生,副董事长、总裁滕磊先生,副董事长郭风芳先生,执行总裁吴旭春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何婧女士,副总裁、财务总监朱彤先生,副总裁颜区涛先生,副总裁董树星先生和副总裁房文艳女士。
(二)增持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提振投资者信心。
(三)增持种类和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
(四)本次增持计划拟增持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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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增持价格:本次拟增持的股份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的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六)增持期间:自2024年8月8日起6个月内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七)增持资金安排: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本次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8月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管自愿增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八)增持计划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增持主体的增持情况及增持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增持主体的减持情况:公司副董事长、总裁滕磊先生于2024年2月6日披露增持计划,并在该次增持期间增持公司股份4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增持金额为257,449元(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24-017号、临2024-072号公告)。除滕磊先生外,其余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12个月内无已披露的增持计划。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增持主体均不存在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截至2024年10月25日,本次增持主体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增持公司股份28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42%,增持股份金额为人民币1,966,76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主体实施增持金额均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金额区间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在承诺的期限内完成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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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公司回购注销完成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1,445,370股限制性股票,该事项亦导致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及占比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036,077,439 股,以此计算本次增持比例和增持后持股比例。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2、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在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份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24-10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全面要约收购
Tethys Oil AB暨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Roc Oil Company Pty Limited(以下简称“洛克石油”)于2024年9月13日向在纳斯达克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上市的Tethys Oil AB(以下简称“特提斯公司”或“标的公司”)的全体股东发出现金收购要约,拟要约收购标的公司不低于90%的股份,包括可能要约收购标的公司100%的股份,使得标的公司退市。本次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58.70瑞典克朗。按照标的公司所有已发行股份扣减已回购库存股后的股份数计算,本次要约收购的总对价为18.94亿瑞典克朗,约合1.83亿美元,约合13.02亿元人民币(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24-099号临时公告)。
本次要约收购的正式要约文件已获得瑞典证券监管部门的批准,并于2024年10月25日在纳斯达克斯德哥尔摩证券交易所披露。根据要约文件,本次要约的接纳期为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2月2日(含),交割开始日期为2024年12月9日,要约人保留一次或多次修改要约接纳期以及交割日期的权利。Aktieinvest FK AB与Nordic Issuing AB共同担任此次要约的交割代理。
本次要约设置有包括获得标的公司不低于 90%的股份等多项先决条件,存在因相关先决条件未满足导致要约收购失败的风险;本次要约收购的最终完成尚需获得相关政府或监管机构必要的许可或审批,审批时间及要约收购最终完成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交易事项的进展,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