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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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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于2023年11月7日向我公司下达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16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相关内容,公司对2006年12月至2023年6月期间发生的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5,108,024.67元于2023年10月31日前全部进行收回,并采用追溯重述法对2006年度至2022年度、2023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财务报表按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及调整。

其他说明:

计算本报告期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可续期公司债的利息2,453.33万元。计算年初至报告期末每股收益时,已扣除可续期公司债的利息7,305.66万元。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其他说明:2023年10月至2024年1月期间,北方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6,607,683股,约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408%,累计增持金额100,096,715.57元(不含佣金及交易税费)。增持后,北方公司直接持有公司3,332,081,486股A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1.05%,与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3,461,821,626股A股股份,合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3.0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利润总额320,598.95万元,同比增加7.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246,937.30万元,同比增长13.0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完成发电量451.0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77%。

(二)2024年前三季度,受蒙西电力市场交易情况影响,公司平均售电单价334.78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下降11.93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下降3.44%。

(三)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煤炭产量实现同比增长2.34%,煤炭外销量同比增长10.67%。煤炭销售价格稳中有升,同比增长12.38元/吨(不含税),增长3.09%。

(四)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标煤单价完成579.01元/吨,同比下降10.15元/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子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子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子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子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子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高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子南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子南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63 证券简称:内蒙华电 公告编号:临2024-033

债券代码:185193 债券简称:21蒙电Y1

债券代码:240363 债券简称:23蒙电Y1

债券代码:240364 债券简称:23蒙电Y2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8日(星期五)上午10:00-11:3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 至11月0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08日上午10:00-11:3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8日上午10:00-11: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08日上午10:00-11: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01日(星期五) 至11月07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阿力亚

电话:0471-6222388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内蒙古蒙电华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