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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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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上述表格中航迈投资系苏州航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航飞投资系苏州航飞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内,持续聚焦主业,着力培育和发展控股子公司苏州瑞盈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盈智算”)的算力相关业务,瑞盈智算于2024年7月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于2024年9月采购了62台国产算力GPU服务器,同时瑞盈智算与北京城建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瑞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算力租赁服务合同。

报告期内,瑞盈智算注册资本实缴到位15,372.00万元,其中迈信林、思必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江蕙兴已全部实缴到位,盖睿(苏州)数字医疗技术有限公司和苏州算力科技有限公司各实缴了应缴份额的5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长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长青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长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长青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张友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长青 会计机构负责人:翁长青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2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

至2024年1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在来信或邮件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电子邮件须在2024年11月13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

4、登记时间、地点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前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公司一楼会客室办理登记手续。

5、请股东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太湖街道溪虹路1009号

联系人:吴肖静

联系电话:0512-66580868

电子邮箱:maixinlin@maixinlin.com

传真号码:0512-66580898

2、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02,965.3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计提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主要为应收票据坏账损失、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和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测算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公司按规定计提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应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11,906.07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2,101,308.99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89,013.98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主要为存货跌价损失。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2024年第三季度应计提存货跌价损失为200,736.31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共计提减值准备2,702,965.35元,减少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额2,702,965.35元。上述金额未经审计确认。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本次计提的各项减值准备的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85 证券简称:迈信林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为俊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该报告所反映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61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4号)等法律法规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监事会认为本规划明确了公司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规划,完善了现金分红政策,增加了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利润分配进行监督。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迈信林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