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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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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83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1.98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对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回购数量由5.3970万股调整为11.9820万股,回购价格为15.2972元/股。

2024年8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请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就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自2024年8月31日起,截至目前公示期已满45天,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也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本次回购事项提出的异议。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价格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修订稿)》”、“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涉合计11.9820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063%,回购价格为15.2972元/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涉及5名激励对象,合计回购注销11.982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0.1063%。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5名激励对象剩余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其申请办理前述11.982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公司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10月31日完成注销,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后续依法办理有关工商变更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12,681,344股变更为112,561,524股。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注:1.上表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变动前数量”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截止2024年10月27日)填列。

2.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未收到激励对象就回购注销事宜提出异议的文件。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经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2021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和完成相关股份回购注销,并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84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任的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联席董事长、总经理江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规划,江虎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虎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江虎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联席董事长、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江虎先生在担任总经理职务期间为公司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33,206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1,091,493股股份。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龙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龙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

龙波先生简历

龙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2001年至2005年,任职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2005年至2016 年11月,历任智明达有限研发工程师、硬件组长、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龙波先生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嵌入式信息处理综合化、雷达与电子对抗数据处理、大带宽信号采集与处理等。曾主持公司的雷达通用计算平台、信号模拟器、电子对抗通用计算平台、射频综合化通用处理平台、多模导引头组件、导弹弹间组网组件等多个项目开发,以及嵌入式多核并行处理技术、射频直采技术、微弱信号采集技术、捷变收发技术、单比特大带宽采集技术、多通道信号采集同步技术等技术研究工作,参与并评审公司各个技术方向的方案与产品。其主持的产品被应用于各型雷达、电子对抗吊舱、弹载导引头、射频综合化系统等国家重点领域使用嵌入式设备中。

龙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23,660股股份,间接持有公司664,526股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85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提前发出会议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龙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龙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