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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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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三季度以来,公司主要产品售价有所提升,各项原材料采购价折算至单吨产品后其季度环比基本持平,由此带来产品价差小幅走阔。另一方面,公司重庆基地本季度因受装置技改影响,产能未能充分发挥。公司本季度铬化学品净销售量(折重铬酸钠)约6.03万吨,环比下降约9.87%。销售收入的收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规模效益的释放,造成主要产品单吨制造费用有所抬升,公司业绩的环比表现略受抑制。

三季度公司合金添加剂产品(含金属铬及铬刚玉)销量约4420吨,环比未出现大幅波动。公司在铬盐原材料短期产能受限的情况下充分保障产业链下游高附加值产品向市场的覆盖力度,产品结构的优化构筑了公司三季度业绩同比提升的坚实基础。

9月份以来,公司重庆基地产能利用率已充分恢复。截止本报告出具日,根据重庆市及潼南区环保督导及产业升级的统一部署,重庆基地已启动厂区搬迁的前置性工作。新厂区将充分集成公司多年来在铬化工工艺升级改造领域积累的深厚经验和最佳实践,以行业领先的投资性价比在获得铬盐及其关联产业产能大幅提升的同时,持续增强环保治理水平,优化生产成本,从而进一步扩大公司当前的竞争优势,提高主要产品在全球维度下的市场份额。公司将携民丰化工积极回应重庆市、潼南区两级党委及政府的殷切期待:“以本次搬迁为重要契机,努力打造环境友好型企业和循环经济发展典范,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蔡再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芬芬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蔡再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芬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再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芬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再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芬芬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再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芬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蔡再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帆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芬芬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6

债券代码:113687 债券简称:振华转债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被担保人为重庆民丰化工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民丰化工”),民丰化工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不存在关联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民丰化工向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为民丰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828.3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渝中银两江司最保字2024005号),合同约定公司为民丰化工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办理的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公司就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振华股份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23660889933D

3、注册资本:壹亿柒仟肆佰万元整

4、法定代表人:袁代建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生产、销售:工业重铬酸钠、工业铬酸酐、工业重铬酸钾,废物处理服务(含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及处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肥料销售;颜料制造;颜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生产、销售:亚硫酸氢钠甲萘醌、铬粉系列、皮革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工业三氧化二铬、氢氧化铬、铬酸铵、硫酸铬、硫酸钠、甲酸铬、吡啶甲酸铬、烟酸铬、三氯化铬、维生素K3(MNB亚硫酸氢烟酰胺甲萘醌、MPB二甲基嘧啶醇亚硫酸甲萘醌)、铬颜料;研究、开发:铬化合物及铬颜料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生产、加工:铁桶、机械配件、非标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气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仪器仪表租赁、管道租赁、土地租赁;自有房屋出租。(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成立日期:2007年05月28日

7、住所:重庆市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民丰路1号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0、信用状况: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分行

3、被担保人:重庆民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保证范围:由债权人与被担保人之间签署的编号为渝中银两江司授额字2024006号的《授信额度协议》及依据该协议已经和将要签署的单项协议,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等形成的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主债权本金,基于该主债权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为满足民丰化工生产经营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4年4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并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一致认为:本次担保是根据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为支持其业务拓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人系公司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运营正常,资信良好,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为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17.82%;总担保金额为2.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8.02%;总担保余额为11,828.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4.22%。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067 证券简称:振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5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 (2022年修订)和《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2024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并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湖北振华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