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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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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4-042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世纪大街6号派瑞科技产业园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宫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许晖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中船派瑞特气公司经营范围增项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程璇、于茜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