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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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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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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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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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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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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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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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谢百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建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相韫策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4-067
转债代码:111013 转债简称:新港转债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11: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 至1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邮箱xzg1129@163.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11:00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谢百军先生、总经理兼副董事长谢迅先生、财务总监兼董事吴建红女士、董事会秘书密志春先生、独立董事张春鹏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10:00-11: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 至1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 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xzg1129@163.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 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密志春 电话:0575-83122625 邮箱:xzg1129@163.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 (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 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