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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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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将2020年非公开募投项目塞尔维亚(三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和美国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19,378.32万元划转至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美国亚利桑那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专户。

注2:截至2024年10月25日,“美国亚利桑那州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中包含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部分,为准确反映该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入进度,上表中计算“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进度”时,已剔除前次募集资金投入的影响。

注3:公司于2023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已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增加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增加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已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4: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增加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均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截至2024年10月25日,公司已使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注5:为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产生的银行利息扣除手续费的净额。

三、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不会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逐步归还上述资金至募集资金专户。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和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4-068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所属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0,538.07万元,减少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538.0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对于应收账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及转回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9,698.94万元,按截止2023年12月31日前五名应收账款余额排序,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次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较大主要系公司第一大客户单位一经营不善,相关款项回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客户本年计提坏账准备27,341.18万元所致。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已停止向该客户继续发货,公司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保”)报损,最终赔付金额需待中信保勘察、审核完成后确定。公司也将继续积极采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等法律程序,对上述应收账款进行追偿。

对于其他应收款,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及转回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397.25万元。

综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损失30,096.19万元,影响2024年前三季度信用减值损失的金额为30,096.19万元。

2、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报告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通过对存货进行清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405.39万元。

3、商誉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一一商誉减值》等相关要求,公司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对收购的子公司商誉相关资产组经营状况及未来业务发展情况的审慎判断及测试,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拟对收购子公司美国MOR时包含的在非同一控制合并购买日因评估增值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的商誉447.35万元,随其递延所得税负债变动而计提的商誉减值金额36.49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共计提及转回了资产减值准备30,538.07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30,538.07万元。

本公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及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4-06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第十五号一一家具制造》的要求,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计了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各产品类型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各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三、境内外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四、报告期内实体门店情况

注1:报告期末MLILY梦百合门店数量变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为推进店态升级和品类融合,将部分相近位置不同系列的门店整合升级为融合大店以及不断优化门店布局所致。

注2:系公司控股公司德驰全案家居用品(东莞)有限公司所开门店,主要销售沙发、床、桌椅、柜子等家具,并提供高端定制服务,拥有Decci德驰、Felice&Guerini菲利奇等自主品牌。

以上主要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且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4-070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

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3:00-14: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至11月1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hkfoam@hkfoa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披露《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5日下午13:00-14: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下午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倪张根先生、董事纪建龙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付冬情女士、独立董事蔡在法先生等人员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5日下午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至11月14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hkfoam@hkfoam.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付冬情

联系电话:0513-68169482

邮箱:hkfoam@hkfoam.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4-071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29日

至2024年1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二)登记(或信函)地点: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江苏省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邮编:226521,电子邮箱:hkfoam@hkfoam.com)

(三)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6日、2024年11月27日(9:30-11:30;14:00-16:00)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一切费用自理。

(三)联系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丁堰镇皋南路999号

联系电话:0513-68169482 电子邮箱:hkfoam@hkfoam.com

邮编:226521 联系人:付冬情

特此公告。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