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39版)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4、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76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三联锻造”)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所”或“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所具备从事证券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符合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独立性要求,在以前年度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等专项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基础,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拟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三联锻造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莲,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8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三联锻造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楚江新材、三联锻造、瑞鹄模具、恒泰股份、百甲科技、诚拓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文建,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中旗股份、浩淼科技、国盾量子、禾盛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许超,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童苗根,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瑞纳智能、华茂股份、科大智能、贝斯美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莲、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莲、杨文建、许超、项目质量复核人童苗根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容诚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容诚所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认为容诚所符合为公司提供2024年年度财报审计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执业资质、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方面的要求。容诚所在担任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等的各项工作。因此,同意续聘容诚所为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2024年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在与公司过去的合作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五)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77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
(七)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四)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6日(星期二)9:00-12:00,13:00-16: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成
电话:0553-5650331
传真:0553-5650331
邮箱:wuhusanlian@wuhusanlian.com
通讯地址:芜湖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井山路20号
(五)其他事项: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2”。
2、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 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附件三: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71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国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谭青女士、李明发先生、张金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经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4年1-9月的经营成果。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符合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及2024年中期现金分红规划的议案》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以现有总股本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15,870,4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根据2024年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年度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为保持授信的延续和融资渠道的通畅,便于更好地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92,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合计增加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0.00万元。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 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计划性和合理性。本次增加担保额度的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无需子公司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公司董事会拟定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82 证券简称:三联锻造 公告编号:2024-072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芳琴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1-9月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事会同意以现有总股本158,70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派发15,870,4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经验,在与公司过去的合作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相关风险能够进行有效控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芜湖三联锻造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