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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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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止2024年9月30日,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股10,99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俐漪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张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俐漪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立新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俐漪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4-069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实际发表意见的监事3名。三名监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披露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三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43 900924 证券简称:上工申贝 上工B股 公告编号:2024-068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实际发表意见的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敏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增补贡鸾鸾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工申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