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3年12月1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8号),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2024年1月29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新增股份158,441,886股在深交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28,139,623股增加至686,581,509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控股股东由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李坚之变更为陈建龙。
2024年6月,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变更,公司中文名称由“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证券简称由“美达股份”变更为“恒申新材”;英文名称由“GUANGDONG XINHUI MEIDA NYLON CO., LTD.”变更为“Guangdong Highsun Meida New Materials Co., Ltd.”;英文简称由“MEIDA”变更为“H-Tech”。
2024年7月,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投资建设“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投资金额不超过290,000.00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顺熙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顺熙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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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陈忠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姚顺熙 会计机构负责人:姚顺熙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4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存货、应收账款、金融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资产的价值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公司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为了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前三季度总额为22,352,629.90元。计提及转销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前三季度营业利润减少4,220,305.20元。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
公司相关部门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范围内)期末库存物资的数量、状况进行检查和市场估计,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经过计算测试,截至2024年9月30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应为47,758,531.13元(其中:原材料3,068,182.64元,机配件12,631,771.16元,库存成品30,720,228.29 元,在产品1,338,349.04元)。前期已提存货跌价准备44,534,644.81元,前三季度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8,132,324.70元,前三季度应补提存货跌价准备21,356,211.02元。存货跌价准备这一增减事项导致公司前三季度损益减少3,223,886.32元。
二、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1、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
公司将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范围内)应收款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基本按照整个续存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确认损失准备。其中,对应收账款采用单项组合与账龄组合相结合的模式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其他应收款按照三阶段模型(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前三季度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8,616,419.38元,前期已提坏账准备7,730,489.40元,前三季度应补提坏账准备 911,049.55元,前三季度核销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1,664.06元,因汇率变动转回 13,455.51元。前三季度其他应收账款应计提坏账准备160,369.69元,前期已提坏账准备75,600.93元,前三季度应补提85,369.33元,因汇率变动转回 600.57元。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这一事项导致公司前三季度损益减少996,418.88元。
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21,356,211.02元,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996,418.88元,合计计提减值损失22,352,629.90元。计提及转销减值准备导致公司前三季度营业利润减少4,220,305.20元。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证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程序合法,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上述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5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为保障“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的开展,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美达新材料”)增资50,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美达新材料的注册资本将由20,000万元增加至70,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名称:广东美达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700MACN64468A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 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东11号
5、法定代表人:郭敏
6、成立日期:2023年06月13日
7、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服饰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纤维制造;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面料印染加工;面料纺织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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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全资子公司美达新材料增资是为了保障“高性能聚酰胺差异化纤维智能制造项目”的顺利开展,有利于增强美达新材料的资金实力优化其资本结构,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发来的《关于变更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国金证券作为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人及主承销商,原委派李鸿、杨盛为该项目的签字保荐代表人,负责保荐工作及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代表人李鸿离职,不再继续履行本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国金证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张培(简历附后)接替李鸿负责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负责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杨盛和张培,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公司董事会对李鸿在担任公司保荐代表人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张培简历
张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保荐分公司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曾参与电魂网络首发项目,米奥会展首发项目、澳弘电子首发项目、金禄电子首发项目,天舟文化重大资产重组项目。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1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九名全部出席会议。公司三名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陈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到会董事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恒申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2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此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式进行,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责通知到各监事。公司现任监事3人,均亲自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讨论一致通过: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决议如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程序合法,合理规避财务风险,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上述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恒申美达新材料股份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