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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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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5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永强(香港)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Blue World Holdings Limited投资的Blue World Acquisition Corporation完成业务合并交易。详见公司2024年7月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琼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琼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谢建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施服斌 会计机构负责人:胡琼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54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等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建勇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3.1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62.55%,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2.97亿元,同比上升6.33%;2024年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21亿元,比去年同期上升90.42%,前三季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亿元,同比上升495.34%,且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19亿元,同比上升112.37%。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其中3名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

为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运营效率,会议同意公司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寓悦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人民币296,406.50元的对价转让给实际控制人之一谢建勇先生,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

《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碗仙女士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第一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第二项、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有关规定,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此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

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寓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寓悦科技”)100%的股权以人民币296,406.50元的对价转让给谢建勇先生,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该股权转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等相关事宜。

谢建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将构成关联交易。

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谢建勇、谢建平、谢建强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低于3,000万元,且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谢建勇: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截至本公告日,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60.67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21%,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寓悦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68号1205-11室

法定代表人:谢建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年10月16日

经营范围:从事网络科技、计算机科技、环保科技、能源科技专业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安装、销售、维护;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家具、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床上用品、家用电器、办公用品、电子产品及设备销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货物运输代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公司目前持有寓悦科技100%股权,寓悦科技产权清晰、完整,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情况等。

寓悦科技主要从事国内家居零售业务,在设立之后未能实现公司的战略意图,且累计经营亏损,其销售业务已于2019年暂停,仅股票账户一直在使用。目前公司仅对寓悦科技出资1,890万元,剩余8,110万元注册资本尚未出资到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寓悦科技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的情形,不存在委托寓悦科技进行理财的情形;寓悦科技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经友好协商,本次交易价格以寓悦科技2024年10月30日净资产为基础,确定交易对价为296,406.50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为本公司,乙方为谢建勇。

1、各方同意,甲方将其持有的寓悦科技100%股权(对应出资额10000万元)作价人民币296,406.50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2、各方经协商一致,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系各方参考寓悦科技以2024年10月30日为基准日的净资产情况协商确定为296,406.50元。

3、乙方应当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0日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股权转让款交付给甲方,或以各方认可的其他方式支付股权转让款。

4、各方应当积极配合,协助寓悦科技及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备案或报告及与本次转让相关的其他手续。

5、与本协议股权转让涉及文件的谈判、起草、签署和履行的所有相关成本和税费等,均由各方按适用的法律法规之规定各自承担。

6、各方应全面、及时、适当、实际地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未能全面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作出的承诺、保证失实或严重有误,则该方应被视作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及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为避免损失而支出的费用等)。

7、本协议经自然人签字、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转让款将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产生与关联人同业竞争情况,也不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运营效率,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外,公司年初至今与谢建勇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未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公司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六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