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6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142.25万元,与上期同比减少23.06%,收入主要构成为餐饮团膳和新能源光伏业务。
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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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说明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中科高邮N型高效光伏电池一期项目建设,进一步补充项目流动资金,中科高邮拟申请银行授信不超过5,000万元,其中,向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农商行”)申请授信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执行利率不低于4.35%,另江苏扬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保证责任;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分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向其他银行申请授信2,000万元。上市公司为前述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为满足中科高邮运营资金需求,调剂银行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经与高邮农商行及相关政府部门协商沟通,中科高邮拟变更向高邮农商行申请授信的额度,由原来的2,000万元调增至3,000万元,上市公司为前述3,000万元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不再提供担保。同时,中科高邮以名下不动产为2,5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执行利率4%/年,公司以位于上海杨浦区办公铺为3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执行利率4.35%/年,公司为2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并追加上海杨浦区办公铺抵押物二押,执行利率4.35%/年,本次授信款项用途为支付设备款、工程款,授信期限8个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为了进一步支持中科高邮新能源光伏业务的经营发展,经高邮农商行同意,公司将该3,000万元银行借款进行展期,展期到期日为2024年10月15日,公司为该借款展期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向高邮农商行提供担保。本次为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事项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补充审议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关于公司融资事项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说明
2023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相关融资事项的议案》,公司拟向高邮市恒能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高邮恒能”)借款12,000万元,并以公司所持有中科高邮的17,000万元出资额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推进前述融资事项。2023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相关融资事项的议案》。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3年8月19日、9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授权管理层开展相关融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5)、《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
本次融资事项中,高邮恒能向公司提供1.2亿元借款,用于公司向中科高邮实缴注册资本,年利率为6%,期限为1年,到期日为2024年9月12日。为保障高邮恒能权益及出资安全,公司以其对中科高邮的1.7亿元出资额为本次融资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后续,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股权质押合同》,并于2023年9月12日办理完成股权出质登记手续。2023年9月13日下午,公司实际收到高邮恒能借款10,000万元,已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向中科高邮出资10,000万元。具体情况可参见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融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截至2023年底,公司已归还高邮恒能借款5,000万元,《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余额5,000万元。
为了进一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公司新能源光伏业务发展,公司将向高邮恒能申请将剩余借款本金5,000万元进行展期,公司为该融资展期仍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提供担保。本次为公司融资事项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融资事项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公司新能源业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项目尚未正式投产。截至目前,公司新能源光伏电池项目已安排2条生产线进场安装,相关工作仍在推进中。近年来行业内外资本纷纷加强投入,加快产能扩张,导致N型TOPCON电池片价格从2023年下半年的较高水平呈持续下行趋势,利润承压,在项目投产即亏损的背景下,公司合理安排新能源光伏项目工作计划。随着新能源行业政策引导、市场价格得到进一步修复,公司将加快工作进度,合理安排新能源基地投产。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新能源产业链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中科云网(扬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的需要,进一步延伸布局新能源光伏行业上下游业务,有利于公司拓展光伏组件业务的生产及销售,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市场行情,积极推进新能源光伏业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履行新能源光伏业务合同10,005.44万元,最终收入情况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四)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涉及诉讼事项的说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高邮收到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传票》、《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案号为(2024)苏0214民诉前调6996号。无锡江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松科技”)以买卖合同纠纷为案由对中科高邮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请求法院冻结中科高邮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截至目前,该案件处于诉前调解阶段,暂未开庭审理。公司将积极应对上述诉讼事宜,依法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的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已于2024年3月2日任期届满。2024年9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其子议案。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提案;同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1名职工代表监事。至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顺利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于2024年9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总裁、副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于同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陈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七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七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陈继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童七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童七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6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1名董事现场出席会议,为陈继先生;8名董事采用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为陈晓平先生、陆湘苓女士、李正全先生、胡江先生、陈叶秋女士、李臻先生、姚勇先生、徐小舸女士。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主持,部分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进一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公司新能源光伏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与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以下简称“高邮农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为确保上述借款合同的切实履行,公司与高邮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科高邮在高邮农商行处办理约定的贷款业务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和抵押担保。
本议案已经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发布。详见同日发布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66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2名监事现场出席会议,为王青昱先生、刘小麟先生,1名监事采用通讯会议方式出席会议,为王赟先生,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赟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24-06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2023年11月29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支持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N型高效光伏电池一期项目建设,进一步补充项目流动资金,同意中科高邮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银行授信,其中,向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邮农商行”)申请授信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执行利率不低于4.35%,另江苏扬州信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为该笔银行授信提供保证责任,担保费率为担保额度的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邮分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向其他银行申请授信2,000万元。上市公司为前述5,000万元银行授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为满足中科高邮运营资金需求,调剂银行授信额度,降低融资成本,经与高邮农商行及相关政府部门协商沟通,中科高邮拟变更向高邮农商行申请授信的额度,由原来的2,000万元调增至3,000万元,上市公司为前述3,000万元授信提供信用担保,担保公司不再提供担保。同时,中科高邮以名下不动产为2,5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执行利率4%/年,公司以位于上海杨浦区办公铺为3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执行利率4.35%/年,公司为200万元授信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并追加上海杨浦区办公铺抵押物二押,执行利率4.35%/年,本次授信款项用途为支付设备款、工程款,授信期限8个月。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审议为控股子公司银行借款展期暨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进一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支持公司新能源光伏业务发展,中科高邮向高邮农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整借款展期。经高邮农商行同意,公司将上述授信范围内的3,000万元银行借款进行展期,展期到期日为2024年10月15日,公司及中科高邮为该借款展期仍按照原担保方式继续提供担保。
二、本次贷款担保情况概述
由于上述3,000万元银行借款到期日为2024年10月15日,中科高邮与高邮农商行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10月19日签订两笔《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合同项下的借款额度分别为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年利率为4.35%,期限自主合同签订日起至2027年10月9日止。为确保上述借款合同的切实履行,公司与高邮农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中科高邮在高邮农商行办理贷款业务所形成的2,500万元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7年10月9日止,同时以公司所持上海市某房屋作为抵押物为中科高邮上述300万元贷款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2024年10月19日至2027年10月9日止。此外,中科高邮以所持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为上述2,500万元流动贷款提供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期限自2024年10月15日至2027年10月9日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贷款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陈继
4.注册资本:37,800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22年12月28日
6.住所:高邮经济开发区甓社路与洞庭湖路交叉口东北角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池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制造;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中科高邮不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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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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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中科高邮为借款人/债务人,中科云网为保证人,债权人/抵押权人为高邮农商行)
公司为中科高邮在高邮农商行处办理约定的贷款业务所形成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责任担保和抵押担保,担保债权本金分别为人民币2,500万元、人民币300万元。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中科高邮依据主合同与高邮农商行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和实现债权的其他一切费用。
在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本金余额内,中科高邮可申请循环重复使用上述信贷资金、银行信用;高邮农商行发放贷款或提供其他银行信用或同意借款人循环重复使用贷款、其他银行信用时无须逐笔办理担保手续。在担保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最高债权余额内,公司对中科高邮的债务承担不可撤销担保责任。中科高邮未履行主合同约定义务的,公司作为保证人立即无条件履行保证义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本次事项不会新增公司担保总额及实际担保余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六、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事项,系基于实际经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能够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该担保事项。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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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3,000万元贷款于2024年10月15日到期后,将由本次的2,800万元担保予以替换。
截至目前,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事宜,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流动资金循环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