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605300 证券简称:佳禾食品 公告编号:2024-063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5%以上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宁波和理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和理”、“员工持股平台”)持有佳禾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禾食品”)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832,1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1%。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
●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不参与本次减持:本次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和理拟减持公司股份是其有限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结合自身资金需要提出的,员工持股平台的合伙人中,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参与本次股份减持收益分配。
●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宁波和理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减持数量不超过5,200,1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0%。其中:(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4,000,10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间为本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11月21日至2025年2月20日),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数量不超过1,200,030股,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3%。
若在减持计划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收到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和理发来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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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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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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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根据首次公开发行承诺,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次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价格下限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员工持股平台宁波和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作出承诺:
1、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每年减持佳禾食品的股票最多不超过其所持股份的25%,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佳禾食品股票的发行价。同时,如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佳禾食品股票,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或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转让方式进行减持,并提前五个交易日通报佳禾食品,由佳禾食品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2、本企业承诺,如违背上述承诺,其违规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全部归佳禾食品所有,且其将于获得相应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该收益支付到佳禾食品指定的账户;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佳禾食品或佳禾食品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其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系股东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股票价格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二)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减持期间,宁波和理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佳禾食品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