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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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上述表格中“调整后”的数据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追溯调整后的数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24-46号”公告。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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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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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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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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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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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台州椒江英飞海正创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浙江海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12,5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投资由英飞尼迪(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牵头设立的合伙企业,各方已于2021年12月6日签署合伙协议。2021年12月12日,台州椒江英飞海正创收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50,000万元,分三期完成,公司及海正投资总投资合计占基金总规模的25%。2022年1月10日,合伙企业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第一期出资已于2022年1月到位。为避免资金闲置,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于2024年7月签署了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自2024年7月1日起至投资期结束之日止,如果合伙企业银行账户中可用于项目投资的资金余额低于5,000万元,全体合伙人应在其认缴出资额范围内依据英飞尼迪(珠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的缴款通知书缴款,将合伙企业银行账户中可用于项目投资的资金补足。
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1月17日、2022年1月20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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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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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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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肖卫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蒋灵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122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名,亲自参加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彭均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讨论,本次会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监事会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已登载于2024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120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下午在台州椒江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董事7人,亲自参加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卫红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已登载于2024年10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三、关于公司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签署《独占许可及联合营销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12月16日与深圳微芯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成都微芯药业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微芯”)签署了“西格列他钠”口服片剂(双洛平)《独占许可及联合营销战略合作协议》,微芯授权海正药业享有双洛平在中国大陆地区指定区域的相关知识产权以及独家药品市场推广权,此后,双方签署了数份补充协议、备忘录(以下与《独占许可及联合营销战略合作协议》合称为“原协议”)。
现因市场情况,各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现决定终止原协议开展的一切合作,就原协议终止事宜达成约定,同意签署《独占许可及联合营销战略合作协议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约定主要内容
1、原协议终止
(1)各方同意,自2024年10月31日(“终止日”)起终止原协议。
(2)未免疑义,原协议终止不影响终止日之前发生的业务结算,各方仍需根据原协议约定进行结算,并就推广服务费支付、临床费用支付做出安排。
2、过渡期安排
各方应指定相关人员成立工作组沟通协调协议产品的市场交接相关等工作。
3、继续有效
各方同意,原协议保密条款在原协议终止后应当继续有效。
4、无争议
各方同意,在各方按照《终止协议》约定履行完毕各自义务后,各方之间不再存在任何其他争议或款项支付义务。各方在此保证,除《终止协议》约定事项外,任何一方均无须就原协议相关事宜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赔偿义务、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或义务。
5、其他
因《终止协议》引发的任何争议,当事人各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即上海国际仲裁中心,“SHIAC”),按照申请仲裁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最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推广合作是基于上述业务实际情况、公司战略规划,经双方友好协商、审慎判断并充分沟通后做出的决定。公司按原协议约定需承担的临床试验费已计提,前期购入的授权许可费已作为无形资产摊销完毕,鉴于上述业务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贡献较小,本次《终止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最终损益影响以2024年审计报告为准。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上述事项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代表办理终止协议签订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协议、支付资金等相关工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对外捐赠事项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的社会责任,提升公司在医药卫生界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同意公司通过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会组织的帮扶活动联合农工党上海市委向贵州省毕节市红十字会捐赠法维拉韦片、美卓乐等5种自有药品,市场价值约为51.82万元。
本次捐赠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外捐赠药品均为公司自有产品,对公司当前或未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为保证本次捐赠工作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或指定代表按法定程序办理与本次捐赠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捐赠协议、落实捐赠事项等工作。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267 证券简称:海正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121号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资产现状,对2024年第三季度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对于其中已出现减值迹象的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根据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部分资产存在减值的情形,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10,881.49万元,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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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负数为损失转回,正数为损失增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期。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按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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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公司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转回1,529.00万元,主要系公司对复旦张江应收账款减少。
其他应收款账龄1年以内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按5%计提减值;账龄1-2年代表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按10%计提减值;账龄2年以上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预期信用损失比例根据账龄年限进行调整:2-3年代表进一步发生信用减值,按30%计提减值;3-5年代表更进一步发生信用减值,按80%计提减值;5年以上代表已全部减值,按100%计提减值。其他应收款单项计提坏账的其他应收款代表自初始确认后已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其余部分按账龄组合划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计提1,007.83万元,主要系根据破产管理人对北京军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评估结果进一步计提坏账损失。
(二)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本期存货跌价损失转回906.90万元,主要系以前期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上升。
对开发支出,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1-9月,公司甘精胰岛素产品未能在研发技术上获得有效突破,研发进度落后预期;甘精胰岛素产品不断有新厂家进入市场,市场竞争加剧,预计未来该产品经济性不佳。综合考虑后,公司认为甘精胰岛素项目不具有继续推进的可行性,决定终止甘精胰岛素后续研发。公司聘请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甘精胰岛素在研开发支出项目进行评估,鉴于该项目尚未形成决定性的有效成果,预计转让变现处置难度较大,可回收价值评估为0。因此基于谨慎性考虑,本期拟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12,309.56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521.17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1,402.66万元,合计10,881.49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10,881.49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审计,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2024年度利润的影响以2024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时,程序合法。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