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完成的公告
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苏实业”)出具的《关于股东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2024年9月24日公司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2024-049),弘苏实业因被司法强制执行,在该公告披露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少公司股份10,077,7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公司股份4,638,1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602%)。截至本公告日,弘苏实业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司法强制执行10,077,777股,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司法强制执行4,638,160股,合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4602%,该次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1、股东本次被司法强制执行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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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分别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2、股东本次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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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次司法强制执行完成日,自公司首发上市以来,弘苏实业所持股份累计减少75,182,6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4602%。
注:上述持有股份占总股份比例分别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四位小数,若合计数与分项有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弘苏实业本次股份变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况。
2、弘苏实业本次股份变动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
2024年9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2024-049)。弘苏实业因将被司法强制执行,将在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被动减少公司股份10,077,7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公司股份4,638,16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602%)。被动减少股份的区间为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2月25日。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变动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弘苏实业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弘苏实业出具的《关于股东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1236 证券简称:弘业期货 公告编号:2024-053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强制执行计划完成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