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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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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29版)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3亿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9个月,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公司已于2024年9月29日将上述3亿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由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进度有所调整,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安排,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会将该部分暂时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

截至2024年10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36,088.94万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近期公司较多项目进入执行及付款高峰期,考虑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公司如使用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按公司近期平均融资成本测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78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生产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证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货币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前12个月内公司没有从事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高风险投资或者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是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提出的,可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提出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前提下,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未超过12个月,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可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6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应将该部分暂时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公告。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要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募集资金,以确保项目进展。

六、保荐人专项意见

保荐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在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实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七、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4. 监事会意见

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78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确认,鉴于公司职代会联席会会议已选举王静女士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其获授的尚未行权的1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进行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2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制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制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激励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意见。

(二)2022年12月1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时公司将包括拟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5日至2022年12月29日。截至2022年12月2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三)2023年2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意见。

(四)2023年4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国资考分﹝2023﹞100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五)202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3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七)2023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八)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九)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3年度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十)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依据、原因及数量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授予激励对象王静15万份股票期权。其中,因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行权条件,已获授的5万份股票期权无法行权,已于2024年9月2日完成注销。目前其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0万份。

公司已召开职代会联席会会议,选举王静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四章第二条规定:“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王静获授尚未行权的1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进行注销。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在董事会获得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注销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安排;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安排;本次注销尚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监事会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4.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79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工程业务经营情况

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等相关规定,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工程总承包业务经营情况简报如下:

一、新签订单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新签工程项目合同30个,合同金额总计53.53亿元,其中国内项目合同22个,合同金额合计11.72亿元;国外项目合同8个,合同金额合计41.82亿元。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新签工程项目合同共计73个,合同金额总计150.52亿元,其中国内项目合同52个,合同金额合计27.61亿元;国外项目合同21个,合同金额合计122.91亿元。

二、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报告期末,已执行未完工项目300个,预计总收入1,033.79亿元,累计已确认收入773.66亿元,未完工部分预期收入260.12亿元;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开工项目39个,合同金额合计163.24亿元。

三、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情况

报告期内无已中标尚未签约订单。

四、未完工重大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未完工重大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①因国家政策调控,工程建设进度放缓。

②个别子项目工期有所调整。

③因海外所在地社会原因,工程建设进度放缓。

上述相关数据为初步统计的阶段性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74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鹏程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董事赵恕昆、刘安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76)。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2.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7)。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对本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相关决策事项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强化合规经营、加强风险管理的有关工作部署,公司制定了《进一步加强信用管理指导意见》的工作方案,同意将公司下属各级单位客商授信决策权限设置如下:

其中,“单一客商授信额度大”的金额标准定为5,000万元。

如开展集团外贸易且新增客商授信的,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批。

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经理层成员2023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及薪酬兑现方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已召开职代会联席会会议,选举王静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和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查确认,王静获授尚未行权的10万份股票期权将由公司进行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78)。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中钢国际 公告编号:2024-75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25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达召集和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中的2.6亿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中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在董事会获得的授权范围内,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该事项与监事王静有关,王静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钢国际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