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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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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陶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陶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陶琨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傅小庆 会计机构负责人:魏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除设置提前交易或提前赎回条款的定期存款外,使用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65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900万股,发行价格25.8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8,2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963.89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8,332.11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060019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因募投项目实施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除设置提前交易或提前赎回条款的定期存款外,使用期限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同时,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增加股东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并规范运行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3、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审计部对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事项进行全面检查和监督,并定期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相关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除设置提前交易或提前赎回条款的定期存款外,使用期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1、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

2、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9:00-10: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jdlhb.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上午9:00-10: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stock@jdlhb.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91-83775088

邮箱:stock@jdlh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出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绍芬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等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和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相关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除设置提前交易或提前赎回条款的定期存款外,使用期限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上一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4年11月30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特此公告。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057 证券简称:金达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