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注: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统一口径计算,上年同期2023年7-9月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7,114,304.5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45.12%;上年同期2023年1-9月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9,304,181.4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42.89%。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净利润下降主要原因为数字电视业务收入下降、经营性减值损失增加以及文化改制企业所得税免税政策到期的影响等。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鲍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车通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荣华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鲍林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车通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荣华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4-048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名,亲自出席12名。会议由董事长鲍林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议案。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投资理财,在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一年,并授权相关管理层审批实施。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三)审议通过《关于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代表的100%。
同意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修订,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制度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4-049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或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通过电话进行确认,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亲自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夏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三)审议通过《关于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出席会议代表的100%。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支付方式来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4-051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开展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
2、投资金额:使用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一年。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受政策、市场、信用、流动及操作等风险点影响可能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投资理财,在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一年,并授权相关管理层审批实施。
一、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时进行投资理财,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即在任一时点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余额不超过3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三)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向银行、信托、证券、基金等专业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理财产品,开展国债逆回购、债券投资等。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
(五)实施方式
因投资理财的时效性强,为提高效率,授权相关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灵活配置闲置自有资金、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和投资理财品种与期限。每次购买时由公司财务中心拟定方案报其管理层审批后组织实施,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无本金或收益保证,在投资过程中受政策、市场、信用、流动及操作等风险点影响可能导致收益不及预期的情况。针对可能存在的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加强投资产品底层资产的识别,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理财。拟采取措施主要如下: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在董事会审批通过的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
(二)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交易必须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不得质押。
(三)财务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四)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风控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五)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正常的资金周转和需要,可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中风险以下(含中风险)的投资理财,在额度内滚动使用,有效期一年,并授权相关管理层审批实施。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000156 证券简称:华数传媒 公告编号:2024-052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
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数传媒”)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3号文核准,公司已向特定投资者杭州云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286,671,000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22.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3,609.88万元,扣除发行费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659.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4月28日全部到账,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验〔2015〕100号《验资报告》验证。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不含已实施完成或终止的募投项目):
单位:万元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结存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项目结存金额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尾数差异。
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主要操作流程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拟在后续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支付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主要操作流程与要求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相关采购进度,经办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确认可采取承兑汇票等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签订合同。
(二)具体办理票据支付时,由经办部门根据合同付款进度条款,履行付款申请流程,明确支付金额以及付款方式(如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按照公司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批,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履行付款手续。
(三)公司财务部门定期(一般按月)按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流程,在履行审批流程后,按以下方式操作:对于自开的票据,在票据到期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对于背书转让的票据,在背书转让后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等额资金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四)公司财务部门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台帐,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同时完整留存相关票证、交易合同、付款凭据等资料,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公司募投项目。
(五)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有权采取现场检查、书面问询等方式对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情况以及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进行监督,公司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检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可选择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合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上述原因,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使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增加使用承兑汇票等票据支付方式来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数传媒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财务费用。该事项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华数传媒及子公司本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决议;
4、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可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票据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