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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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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田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卉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司负责人:赵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卉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燕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汪卉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涛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6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熙生物”)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燕女士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在呈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于2024年12月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7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10月2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静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其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3 证券简称:华熙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8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钱华丽、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国静、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审计工作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与致同所协商确定。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35万元,审计费用总额为255万元。

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阅了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基本情况,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在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