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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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富康社区东环二路2号富士康工业园B9栋301
5、法定代表人:杨爱美
6、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时间:2017年12月11日
8、经营范围:从事计算机信息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工程的研发调试安装;工业机械设备的租赁;提供电脑及其周边配件、通讯产品及其配件、光电产品及其零组件、工业机械设备及其零组件、金属制品、塑胶制品、模具、仪器仪表、连接器、线缆组件、电子产品、计算机软硬件及外部设备、集成电路等产品的上门安装维修服务和售后服务;依托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子产品销售;从事电子产品的研发与销售;经营进出口及相关配套业务(不涉及限制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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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近一年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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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标的股权权属状况:截至目前,标的股权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2、不存在公司为鸿富港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形。鸿富港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公司分别委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对鸿富港进行审计、评估。根据中企华目前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鸿富港股东全部权益于基准日2024年5月31日的评估值为16,848.47万元(最终以国资主管部门的评估备案值为准)。本次转让股权的挂牌底价不低于公司拟转让股权对应的评估值。
若首次正式挂牌期满,未征求到合格受让方,则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国资监管规定,以不低于首次挂牌价格90%的价格再次挂牌。最终成交价格以公开挂牌征集结果后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五、涉及股权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鸿富港在评估基准日后至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完成日期间的损益,由转让后的股东享有或承担。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所持有鸿富港的全部股权,有利于推动公司非核心业务资产的投资退出,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进行,交易对方、成交价格及成交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如果经公开挂牌程序确定的受让方为公司的关联方,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61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4年三季度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分析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经测试,公司2024年三季度拟计提减值准备74,295,657.26元,计提明细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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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说明
(一)应收款项
(1)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了信用减值的,对该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情况下,本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划分应收账款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各组合确定依据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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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票据
参照“应收账款”部分。
(3)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了信用减值的,对该其他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以款项性质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账款分为组合,在组合的基础上基于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各组合确定依据及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方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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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存货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发出商品、原材料和委托加工物资等。存货计提跌价准备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按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当存货成本低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成本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时,存货按可变现净值计量,同时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步骤为在报告期末通过单项分析、成本与其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等步骤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其中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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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计金额为74,295,657.26元,存货跌价销售结转及转销金额为71,171,785.88元,合计减少本期合并利润总额3,123,871.38元。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更加真实准确,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1287 证券简称:中电港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16: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11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51号招商局前海经贸中心一期A座20层R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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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提案内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内容分别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4年开展无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三)特别事项说明
提案1.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2、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13日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发送到公司电子邮箱。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日增、闫晓星
联系电话:0755-82538660
电子邮箱:zdgdb@cecport.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留仙大道3333号塘朗城广场(西区)A座第2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
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单位(个人) 出席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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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4年 月 日
注:
1、对于提案1.00,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同一提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提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2、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4、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
附件二:
深圳中电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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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1月13日16:00之前采用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或公司电子邮箱,不接受电话登记。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1287,投票简称:中电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