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末承兑汇票已转付货款所致。
2.截至报告期末,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加50.29%,主要系报告期内向安邦建设提供财务资助所致。
3.截止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减少30.43%,主要系报告期内联营企业亏损所致。
4.截止报告期末,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加362.50%,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汇得利车间更新改造所致。
5.截止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21.18%,主要系报告期末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6.截止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53.06%,主要系报告期末子公司百夫沃德预收贸易款增加所致。
7.截止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46.59%,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百夫沃德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19.98%,主要系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户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9.报告期内, 其他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49.62%,主要系报告期内递延收益摊销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85.80%,主要系报告期内短期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11.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100.00%,主要系报告期内长期理财投资减少所致。
12.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变动73.93%,主要系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变动41.26%,主要系报告期内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4.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721.03%,主要系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15.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66.95%,主要系去年同期子公司吉林得利斯非流动资产报废毁损所致。
16.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17.14%,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17.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50.65%,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贸易款减少所致。
18.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76.51%,主要系受市场行情及需求不及预期影响,公司屠宰量出现下滑,营业收入减少;受蒸汽产品价格下调及需求量减少影响,蒸汽电力类收入同比下降较大而蒸汽运营固定成本投入偏高,该项业务的盈利空间被压缩;受到财务费用增加及减值损失的影响。以上因素导致报告期净利润出现较大变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2024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安邦建设提供借款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二)报告期内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事项:
1、2024年1月24日审议事项
为保障公司业务正常开展,积极拓展西北和华南市场发展,提高得利斯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三原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浩然,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同意公司与福建冻品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福建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拓展华南区域市场。福建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认缴600万元,持有60%股权,福建冻品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认缴400万元,持有40%股权。公司将与福建冻品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以约定具体合作内容。
2、2024年3月20日审议事项
为更好地深耕细作潍坊区域市场,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尚鲜汇投资有限公司以0元受让关联自然人郑国琼持有的潍坊得利斯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将法定代表人由李康变更至郑浩然事宜。为加快公司西北区域线下门店建设,完善公司营销网络体系,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对外投资55万元与栗海军、郑思敏、公维永、孙浩然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西安得利斯尚鲜汇食品有限公司事宜。为整合公司资产,顺应消费者产品需求趋势,加速公司市场拓展进程,会议同意公司二级全资子公司西安得利斯贸易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陕西京酱世家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由孙浩然变更为公维永以及经营范围变更事宜。
3、2024年4月3日审议事项
为优化公司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会议同意公司本次注销全资子公司得利斯(南京)食品有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得利斯(上海)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4、2024年4月29日审议事项
为方便公司吉林农特产品冷链物流项目开展业务,会议同意吉林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食品生产;生猪屠宰;豆制品制造;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农副产品销售;初级农产品收购;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国内贸易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鲜肉批发;鲜蛋批发;新鲜蔬菜批发;新鲜水果批发;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范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5、2024年5月22日审议事项
鉴于双方合作未达预期,同意公司以福建冻品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前期投入费用总金额作为参考,以524,278.84元价格购买福建冻品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福建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400万元的股权,占福建得利斯注册资本的40%。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100%。公司将与福建冻品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相关股权转让协议。
为充分发挥双方资源优势,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得利斯彩印有限公司与香港雄峰達發展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山东达得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销售;生产、销售塑料包装膜袋、编织袋;货物进出口业务。山东达得利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650万元,持股比例为55%,香港雄峰達發展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350万元,持股比例为45%,双方通过设备等实物及现金缴付出资。公司将与香港雄峰達發展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
6、2024年6月28日审议事项
公司陕西区域200万头/年生猪屠宰项目正加紧建设,为提前对接客户,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拟新增经营范围。会议同意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新增“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等项目,并授权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等事项。
7、2024年7月1日审议事项
为提升企业形象,强化企业文化,改善员工工作环境,提高员工满意度以及荣誉感和归属感,同意公司租赁关联方山东德风建设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向阳街801号的9#商业综合楼和15#商业楼,用于公司集中办公和提供完善的员工就餐服务等相关配套,同时也将为公司后续举办企业年会、经销商大会等重要活动提供便捷空间。
本次租赁的房产建筑总面积约为12,320㎡,计划租赁30个月。因公司所处区域房产交易较为活跃,经公司参考可比交易并与山东德风建设有限公司协商后确定每平方米租金为0.36元/天,最终确定年租赁价格为160万元人民币。
8、2024年7月13日审议事项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目前经营业绩存在较大改善空间,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以更好的业绩回馈公司股东。会议同意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经理由臧辉变更为陈增刚,并授权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及章程备案等事项。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结构,降低管理成本,会议同意公司本次注销控股孙公司北京尚鲜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并授权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注销相关事宜。
9、2024年8月5日审议事项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200万头/年生猪屠宰及肉制品加工项目”部分产能已具备投产条件,为保障募投项目二期工程顺利建设完成,会议同意公司由全资子公司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对募投项目建设主体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陕西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14,000万元,本次增资款项将全部计入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本次增资完成后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2,000万元增加至26,000万元。同意咸阳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增加“房产租赁”项目,具体经营范围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鉴于自然人李岩具备在新零售运营、产业供应链及直播销售方面的经验和优势,会议同意公司与自然人李岩合资设立杭州得利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102万元,持股比例为51%,自然人李岩认缴出资人民币98万元,持股比例为49%,双方均以现金缴付出资。杭州得利斯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拟定为:“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用农产品批发;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内容为准。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郑思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瑞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丽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郑思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瑞芳 会计机构负责人:袁丽丽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5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0月30日下午14:00,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补充通知已分别于2024年10月21日、2024年10月29日以电话和微信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召开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郑思敏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过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闫德中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辞去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补选徐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企业类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将企业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并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变更登记事项。具体以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变更登记结果为准。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控制度,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进行修订。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28日下午14:30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表决结果为:赞成票6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记录》;
3、《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记录》。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5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情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闫德中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闫德中先生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闫德中先生的其他任职将另行决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闫德中先生持有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尚未解禁的限制性股票60,000股,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闫德中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书面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及董事会对闫德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候选人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审议通过,同意提名徐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徐勇先生的任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徐勇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补选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
简 历
徐勇,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9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民建中央财政金融委员会委员,民建上海市外联委执行主任,高级经济师。曾任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行保险业务部副总经理,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总经理,中国贵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副总经理,山东惠发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拟任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
截止公告日,徐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330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24-05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2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也不接受会议当日现场登记。相关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未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536-6339032 0536-9339137
传 真:0536-6339137
邮 箱:dls525@126.com
地 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330”,投票简称为“得利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未做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人签字(盖章): 附件3
回 执
截至2024年 月 日,我单位(本人)持有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复印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