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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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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沙德银、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毛佳丽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沙德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嵘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佳丽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沙德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嵘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佳丽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沙德银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嵘 会计机构负责人:毛佳丽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应到表决监事3名,实到参加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1. 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季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 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2024-041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10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10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锦江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锦江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未涉及市场热点概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此外,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交易于2024年10月28日、10月29日、10月30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二)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目前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相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2024-040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处置公司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公开市场处置公司持有的部分闲置车辆等资产。本次处置资产的价格将基于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交易对手尚无法确定。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最终以实际成交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处置 的进展情况持续披露。

一、交易概述

为了盘活闲置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流动性及使用效率,公司计划通过二手车交易市场等公开市场处置公司所持有的22辆中型和大型客运车辆等资产。

二、处置方式以及定价依据

本次处置资产的价格将基于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交易对手尚无法确定。

三、本次交易决策程序情况

此次资产处置金额不会触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

本次资产处置累计收益预计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须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但尚未达到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标准。

四、处置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盘活闲置资产,优化公司资产结构,从而推动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本次交易预计将对公司2024年度的净利润产生正面影响,最终以实际成交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处置的进展情况持续披露。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900929 证券简称:锦旅B股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处置公司部分闲置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关于处置公司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2024-040号。

特此公告。

上海锦江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