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11-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90 证券简称:新致软件 公告编号:2024-067

转债代码:118021 转债简称:新致转债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中50%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剩下的股份将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变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因公司进行2023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于2024年7月17日调整为19.92元/股,根据上述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9.92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约为2,510,040股至5,020,0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9624%至1.9247%。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223,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02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4.39元/股,最低价为9.85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1,713,799.81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达回购金额下限。

上述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