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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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沃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11-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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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按照有关规定,本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费用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2)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的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本基金的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至10万份(含)。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98-9988和网站(www.sinvo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本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在确定申购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将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