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4-082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77号)核准,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2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8,041,364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4.79元。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973.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79,284.33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94,220,689.23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3年1月1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第16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有关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合盛硅业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截至目前,公司上述开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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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于近日注销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1、《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4-080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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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合盛硅业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合盛硅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
根据议案内容,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80.4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派送股票红利、配股、股票拆细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2024年8月19日,公司进行了权益分派,每股现金分红0.68元(含税),因此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79.72元/股(含)。
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将“拟回购股份的用途”中的使用期限由“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一年内予以转让”调整为“在披露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合盛硅业关于调整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合盛硅业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10月,公司未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8,212,4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购买的最高价为52.12元/股、最低价为42.51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407,650,195.81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3260 证券简称:合盛硅业 公告编号:2024-081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一致
行动人部分股份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宁波合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盛集团”)直接持有公司546,647,07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6.24%;合盛集团一致行动人罗燚直接持有公司192,493,302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28%。本次解质押后,罗燚累计质押股份为77,532,3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40.2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6.56%。
截至本公告日,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29,105,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8.59%。本次解质押后,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罗立国、罗燚、罗烨栋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429,298,400股,占其合计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46.21%,占公司总股本的36.31%。
公司于近日接到罗燚女士关于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办理解质押业务的通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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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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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合计数与分项数累加和不同是因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未来资金还款来源主要包括营业收入、投资收益、持有公司股份分红等。质押风险均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实质性因素。若已质押的股份出现预警风险时,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合盛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质押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合盛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