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

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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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76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日以书面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李玉珺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参会人数、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对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形成了会议决议,现公告如下:

审议并通过《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南方黑芝麻(广西)健康粮仓工厂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县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五年期。为提高融资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在前述额度之内的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相关规定,本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内容。

备查文件: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78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黑芝麻,证券代码:000716)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对相关事项的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现场或电话问询等方式,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认真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在上述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6、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本公告第四点风险提示所述担保事项公司未进行审议外,公司目前没有其他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因以所持广西广投国医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国医”)36.41%的股权为限,为南宁市儿童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儿童医院”)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该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因广发银行南宁分行与南宁儿童医院的借款产生纠纷,广发银行南宁分行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与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为无效合同,但作出“公司对南宁儿童医院在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承担赔偿责任”的一审判决。根据《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上述事项若无可行的解决方案或者虽然提出解决方案但预计无法在一个月解决的,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就此案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法院已开庭审理;公司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集团”)已就公司上述担保作出兜底承诺:若公司因此事项造成的全部损失(具体以该案终审法院判决为准)将其全额承担,并提出了可行的承诺履行方案;但若黑五类集团的前述承诺在2024年11月22日前不具有充分履行保证措施的,公司的股票交易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有关详细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披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5日

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77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及担保金额:南方黑芝麻(广西)健康粮仓工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芝麻健康粮仓工厂”),本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

2、提供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概述

(一)申请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黑芝麻健康粮仓工厂因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容县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容县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下同)的流动资金借款,并申请由本公司为其前述额度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下属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黑芝麻健康粮仓工厂向工商银行容县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借款,并同意公司为其前述额度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提高业务办理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签署在前述额度之内担保事项的相关法律文件。

本次为黑芝麻健康粮仓工厂提供上述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方黑芝麻(广西)健康粮仓工厂有限公司

2、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9002005206926

3、注册地址:广西容县容州镇黑芝麻大道1号

4、成立日期:1999年8月13日

5、法定代表人:李文全

6、注册资本:5,652万元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饮料生产;食品销售;一般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

8、股东及持股情况:本公司出资5,650万元(持股比例99.9646%),南宁智感电子有限公司等其他小股东合计出资2万元(持股比例0.0354%)。

9、健康粮仓工厂最新的信用状况良好,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3年数据已经审计,2024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黑芝麻健康粮仓工厂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担保总额为拟申请的借款金额,具体担保内容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保证期限:担保期限5年,具体以公司与出借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3、担保额度:本次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黑芝麻健康粮仓工厂为本公司主营业务的主要经营主体之一,为满足其经营资金需求、保证其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其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持股99.96%),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其本次借款是补充经营流动资金,融资必要性充分;公司将通过对其资金流向与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控等方式加强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运行。

黑芝麻健康粮仓工厂经营稳定,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较强,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对公司和股东无不利影响,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共为132,0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2.4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共为105,22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78%;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为零。

公司以所持广西广投国医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投国医”)36.41%的股权(对应出资额6,553万元)为限,为南宁市儿童医院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儿童医院”)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的借款提供担保,该事项未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因广发银行南宁分行与南宁儿童医院的借款产生纠纷,广发银行南宁分行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宁中院”)提起诉讼,南宁中院经审理后认定公司与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的《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为无效合同,但判决公司对南宁儿童医院在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该一审判决,若南宁儿童医院在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的债务全部不能清偿,公司应承担的赔偿金额约为1.0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9%)。公司已就此案向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西高院”)提起上诉,广西高院已开庭审理;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黑五类集团”)已就公司与广发银行南宁分行的担保纠纷作出兜底承诺:若公司因此事项造成的全部损失(具体以该案终审法院判决为准)将由黑五类集团全额承担(有关详细请查阅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的信披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内容)。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