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ST京蓝 公告编号:2024-096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蓝天”)本次被司法拍卖的股份为其持有的公司155,135,328股股份(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3%,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0.85%。
2、杨树蓝天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司法拍卖系因股东历史债务纠纷原因,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经公开途径查询确认本次司法拍卖竞买人为宋定权、刘立、董辉煌、普惠华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吴宏剑、王登正、傅栋梁、吴宪彬、洪晓娟、李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知竞买人之间关系,以及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和后续安排。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并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55,135,328股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上进行了公开拍卖。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份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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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股份累计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树蓝天所持公司股份被拍卖的情况如下:
1、2024年9月22日10时至2024年9月23日10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树蓝天所持有的公司155,135,328股股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前述股份全部流拍。
2、2024年11月2日10时至2024年11月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杨树蓝天所持有的公司155,135,328股股份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了公开拍卖(二次拍卖)。杨树蓝天本次被拍卖的股份数量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90.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43%。综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树蓝天累计被拍卖股份数量为155,135,328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5.43%。
二、本次股份拍卖竞价结果
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2024 年 11 月 3日发布的《成交确认书》,本次司法拍卖竞价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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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司法拍卖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0,763,78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8%,目前该部分股份处于冻结状态,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为 100.00%。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最终完成过户,则杨树蓝天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15,628,453 股,持股比例将降低至 0.55%。
3、根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发布的《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等有关规定,买受人应于2024年11月18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并在成功支付全款后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地点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及时办理相应过户手续。因此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缴纳竞拍余款、法院裁定、股权过户登记等环节,因此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未知竞买人之间关系,以及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和后续安排。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成交确认书》。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四日